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我国西部大开发和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点地区,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是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完善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和开放合作的重大举措。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广西保险业围绕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加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大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不断提高保险保障能力。广西保险业通过大力发展北部湾企财险、工程险等各类相关保险业务,积极支持北部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物流行业发展,为北部湾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2009年以来,广西保险业在北部湾经济区共实现保费收入近200亿元,年均增长20%,比同期广西保险业增速快4.3个百分点。2011年前三季度,保险业共为北部湾经济区经济社会提供各类风险保障2.9万亿元,比2008年全年增长55.5%,共为2984万人次提供人身保险保障,比2008年全年增长75%。
二是大力培育发展保险机构,不断扩大保险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引金入桂”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地方保险法人机构——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2009年以来,共有6家省级保险公司落户南宁,北部湾地区累计新设31家保险分支机构。2011年10月末,北部湾经济区共有保险主体31家,地市级中心支公司50家,各级保险分支机构542家,保险机构网络迅速扩大,保险服务实现全覆盖。
三是充分发挥经济助推器作用,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09年以来,广西保险业通过赔款支出、养老金支付、费用投入、纳税等方式,累计为北部湾经济社会发展投入金额107.2亿元。2011年1-10月,累计投入37.8亿元,同比增长27.6%,对北部湾经济社会发展的直接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09年以来,保险业共向北部湾经济区支出赔款52亿元;今年以来,累计支付各类赔款18.4亿元,同比增长36.6%,增幅高于保费收入23.5个百分点,保险经济补偿能力大幅提高。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取得突破,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累计支持新增贷款8250万元,有效缓解了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出口贸易风险保障力度加大,2011年前三季度,短期出口业务信用保险保额4.69亿美元,占全区一般贸易出口额比重为11.86%,比上年同期占比水平提高2.3个百分点。
四是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进一步提升服务社会管理能力。联合自治区环保厅、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大力推进环境污染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等责任保险发展,2009年以来,共为北部湾经济区提供相关责任风险保障金额4239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共提供风险保障金额1182亿元,比2008年全年增长31.9%。保险支持防范化解侵权责任纠纷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配合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出台广西道路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制定实施行业车险理赔服务标准,提升车险服务水平,促进道路交通安全。2009年以来,保险业共在北部湾经济区承保机动车428万辆次,支付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人员伤亡等赔款超过26.8亿元,为北部湾经济区道路畅通、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