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业务将在厦门试点,为积极慎重开展试点工作,12月9日,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富邦、人保、太保、平安、大地、国寿产险等产险公司车险理赔部门的负责人召开会议,共同研究讨论厦门开展车险代位求偿机制试点工作事宜。厦门保监局相关人员参加研讨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吴晓辉等莅会指导。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厦门组织召开的“全国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业务培训会”上,厦门、辽宁被确定为该机制推行的试点地区。为此,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利用培训会契机,积极推动代位求偿机制工作的开展。此次研讨会的主要目的是征询在厦门地区实行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前提下推行代位求偿机制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探讨在费改大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开展代位求偿试点工作。
研讨会上,各公司对开展代位求偿机制试点工作提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实行代位求偿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但代位求偿要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进行处理,同业间相互追偿的机制建立并有效执行,才能达到既保护消费者权益又保障公司利益的效果;(二)实行代位求偿,要充分考虑如何解决各公司在事故车辆定损及保险赔款方面可能存在的争议,并且要防止消费者重复赔偿的道德风险;(三)代位求偿机制试点后,依然要倡导责任认领,引导责任方进行赔偿,才能保障公平;(四)厦门地区在车险理赔方面已经较早地推行了“模糊责任”的责任确定方式,在试行代位求偿上,要充分考虑追偿的顺序,是无责任方先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还是先向自己保险的公司索赔?在责任方不赔付的情况下,又改如何进行追偿;(五)厦门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已先行一步,代位求偿后,无责方客户车辆下一年保险费率是否浮动?怎样浮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吴晓辉在听取大家提出的问题后,对厦门推行车险代位求偿机制试点工作提出,厦门可在中保协车险代位求偿工作的大架构下,根据厦门特点,制定符合厦门车险市场特点的代位求偿实务和细则。尤其是拥有车辆拆检定损中心这一有力条件,厦门能更好地推行车辆代位求偿机制。
厦门保监局有关人员在研讨会中指出,厦门保监局在2012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解决理赔难问题,而车险代位求偿机制的建立和试行,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此,厦门保险业要充分重视车险代位求偿的试点工作,利用有力条件,积极推进和做好试点工作。行业协会要就此事项加强与中保协的联系,积极组织公司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支持并全力投入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