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保监局与福建银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通知》。对银邮代理资格、合作模式、销售行为、代理费用、银保电销业务、重大事件等管理环节以及行业自律与沟通、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细化的规范性要求。
通知规定,商业银行要加强对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管控,建立并强化内部责任追究机制,以防范不规范销售行为发生;商业银行销售人员应准确评估客户缴费能力与实际需求,不得向高龄客户、低收入客户销售期限长、缴费高的保险产品。
通知还规定,保险公司银保专管员除负责向银行提供培训、指导、单证交换等服务,协助商业银行做好保险产品销售后的满期给付、续期缴费等相关客户服务外,不得直接参与商业银行网点保险产品销售;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协助商业银行开展银行产品的销售及客户服务等工作,换取合作银行网点的准入权或相应的代理保费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