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保监局、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印发了《全省县级保险行业自律小组建设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各市保险行业协会辖区内县级保险行业自律小组建设,并对县级自律小组的职能、组织形式、工作定位、组建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意见》要求:各市协会要在2011年12月30日前启动本辖区内县级自律小组的筹备工作,在2012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县级自律小组组建工作。县级自律小组要针对市场情况,通过召开自律会议的形式,研究解决市场存在的问题。
县域自律组织的成立,是市级保险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向县域保险市场的延伸,拟在促进县域保险行业内部交流、沟通和协调,有利于凝聚行业力量、形成行业自律共识,维护县级保险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