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保财险江苏吴江支公司与吴江市政府举行“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签约仪式,进行了保单、支票的交接,成为
保险公司参与社会管理职能的又一新举措。
吴江市是自然灾害频发地区,每年遭受台风、暴雨、洪涝、雷击等的频率和损失程度均居全省前列。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减轻重大自然灾害和意外灾害给市民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失,吴江市政府将民生保险项目列为2011年政府十大实事项目之一,授权吴江市民政局为全市79.96万人、25.53万户家庭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重大自然灾害房屋保险附加房屋火灾(爆炸)保险。该险种由政府财政出资,以市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办共保”的方式,通过商业保险安排转移灾害风险,提高了救灾水平。
该保险项目共有两个险种。一是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及附加火灾、爆炸责任险。主要保障本市居民在保险期间内(1年)因行政区域内特定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造成的人身伤亡损失,包括伤残死亡补偿和医药费赔偿。设定每人伤亡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医疗费用两万元,对2011年全市80万居民进行统保,保额960亿元。二是重大自然灾害房屋保险附加火灾、爆炸保险。主要保障本市居民房屋在保险期间内因行政区域内特定重大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造成的损失。设定每户赔偿限额为10万元,对2011年全市80万居民进行统保,保额800亿元。
苏州人保财险经理沈丽敏表示:“近年来,人保财险积极参与沿海地区民生保险的实践。2006年10月,浙江省率先在全省统一实施自然灾害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截至2007年12月末,统保农户达到了985万户,累计赔付7351万元。吴江人保财险经过3年不断的调研和总结,在自然灾害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基础上扩大了保险责任,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向吴江市申报‘实事工程’,使该项目成为民生保险项目第一家列入政府‘实事工程’的项目之一。”
业内专家指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指政府基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福利职能,在履行抗击自然灾害职责过程中,为提高救灾水平、转移财政风险而进行的保险安排。该操作模式已经成为当今国际社会抗灾的一种通行做法,与传统的社会救助模式相比,具有强制性、广泛性和公平性等特点,且保障程度相对较高。政府一经投保,保险公司必须按约定的保险责任、保障对象、赔偿标准、时限、方式等进行赔偿。
链接:天津全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参与社会管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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