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保监局紧密结合全省保险业实际和现场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等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下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坚持和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或行风建设责任分解和年度考核内容。二是加强与省纪委、省金融办、省治贿办及人行、银监、证监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地方党委政府的指示决策和省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经验、动态。三是组织全省保险业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严格的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参照江苏局党风廉政建设“七个严禁”、现场检查“八不准”等有关要求,完成各保险社团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自查自纠。四是将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完善“2+2”监管合作机制,规范银保市场秩序;全面推进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参与自律检查,规范车险市场秩序;坚持同查同处,落实巡查机制,严厉打击保险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前移治理商业贿赂的关口。涉及产寿险业务流程、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和重点业务领域的一些具体问题得到规范。上半年,江苏保险业不正当交易行为大大减少,未发生重大有影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