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半年,福建保监局采取多项措施,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开展新《保险法》宣传。通过举办专家讲座,组织巡讲轮训,开展宣传日活动、在媒体开辟知识问答专栏等多种形式,逐步推进新《保险法》学习宣传活动。二是抓好信访投诉工作。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着手,加大对信访件的督办力度,同时,不断完善福建省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三是完善投保提示制度。福建保监局在充分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人身保险投保提示》进行了大幅修订,突出对收付费环节风险的防范、对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投资性险种的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