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策性林业保险财政补贴比例大幅提高,其中公益林参保财政补贴比例由2007年以来的40%提高到70%,商品林则由30%提高到60%。今年起,公益林参保,投保人每亩仅需缴纳保费0.24元—0.72元,商业林仅需0.32元—0.96元。
2007年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在26个县试点政策性林业保险,以生态公益林为主,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商品林火灾保险试点。从2008年起,在全省范围内铺开了这项保险。到2009年第一季度,林木参保面积达1024万亩,仅占全省林地的6.5%。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日前江西省被列为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省份,中央财政对参保林地保费予以30%的补贴,将极大地调动林农和林业企业的参保积极性,使政策性林业保险加速上路。
江西省政策性林业保险仍将针对正在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商业林进行。在保险期限内,因火灾或火灾施救造成保险林木死亡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金额以亩为投保计量单位,每亩保险金额则按保险林木的再植成本确定,视树种树龄情况在200元—600元之间协商确定。保费为林木火灾保险额的4‰。保费补贴按照投保即补、不保不补的原则。列入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省份之后,根据调整的方案,公益林70%的财政补贴由中央财政承担30%、省级财政承担30%、县级财政承担10%;商品林60%的财政补贴由中央财政承担30%、省级财政承担25%、县级财政承担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