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保监局和黑龙江保险学会特邀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教授、法学博士梁鹏,对全省保险机构高管人员进行新《保险法》培训。此次培训是黑龙江省宣传学习新《保险法》系列活动之一。黑龙江保监局副局长马良骏、盛晔,保监局全体工作人员及全省各保险机构高管,共计280余人参加了培训。
梁鹏从修改《保险法》的背景、修改现状、争议及问题、《保险法》修改的若干重要问题以及新《保险法》若干前沿问题等几个方面展开讲解,他抓住《保险法》修改中的关键性、实质性问题,结合实际、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地剖析了新《保险法》的亮点,对于加深理解新《保险法》,搞好宣传、贯彻工作具有很好的启发和推进作用。
马良骏指出,新《保险法》于今年2月28日经全国人大会议修订、颁发,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中国保险界的一件大事。新《保险法》的诞生,预示着我国保险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是中国保险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必将对全面提升保险业法治水平、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新《保险法》颁布后,中国保监会非常重视,连续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保险法〉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新〈保险法〉宣传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来推动对新《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为贯彻上级指示,黑龙江保监局制定并下发了《学习宣传新〈保险法〉活动方案》。新《保险法》在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险行业的基本制度、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以及保险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了较大修改。进一步调整了保险合同关系和保险监管关系,对规范保险活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推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马良骏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黑龙江省保险业要把学习、宣传新《保险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在学习贯彻新《保险法》的过程中,领导一定要走在前面。不仅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观念上尽快转变;更重要的是扎扎实实地把本单位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好。请各单位及时把好的做法和阶段性成果向保监局和学会反馈,学会要通过会刊及时交流。各保险主体一定要抓住学习宣传贯彻新《保险法》这个有利的契机,进一步增强全行业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共同推进黑龙江省保险业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