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金融办、深圳市公安消防局与深圳保监局联合召开深圳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新闻发布会,此举标志着深圳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次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范围为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夜总会、歌舞厅、歌剧院、卡拉OK等公众娱乐场所。以上场所经营者应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及风险程度选择不同保险金额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但对于第三方人身损害的基本保险赔偿责任限额,每人不低于20万元。10月15日之前将实现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试点保障范围内全覆盖,并在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