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保监局进一步加强对交强险及商业车险费率的监管力度。一是明确监管规定,加强监督执行。要求各公司严格执行交强险和商业车险费率,不得通过变更车辆使用性质、载重吨位、保险金额等低套不同车型的费率档次,变相降低费率。二是统一宣传标准,严禁误导宣传。要求各公司做好2009年7月1日后交强险费率浮动的宣传工作,严防“交强险统一下浮30%”的误导宣传发生。三是强化核保管理,落实责任追究。要求各公司强化车险业务核保管控力度,加强核保人员管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核保、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核保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