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营销员从思想上、行动上抓好诚信记录及相关指标上报工作,强化营销员挂牌展业及管理,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中介部制定了《关于各种文字报表的管理办法》。
一是保险营销员表彰、投诉、违法违规情况报表。要求各省级分公司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0日内,上报前一季度有关营销员表彰奖励记录、违法违规、投诉等信息、录入保险营销员管理系统,并向行业协会报送表彰奖励、违法违规、投诉等信息记录报表。表彰奖励记录报表的内容应包括本季度保险营销员受表彰、违法违规、投诉的总体情况介绍,同时应附带表彰奖励登记表、违法违规登记表、投诉登记表等证明材料,若公司不存在表彰奖励、违法违规的,需要报送加盖公章的空报表,报送至行业协会。
二是保险营销员流动信息情况报表。要求各省级分公司应在每个月结束后3日内,上报前一个月有关营销员流动相关信息到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营销员流动信息包括,本月公司内营销员在职人数,营销员脱落人数,新增营销员人数,同比增长、减少百分比。各省级公司应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
三是各种文字报表专管、主管人员登记表。要求各省级分公司在6月30日前,上报公司负责报表的专管、主管人员报送至省协会中介部,每次变更专管、主管前,上报专管、主管人员登记表,省协会进行考核。
四是系统各项指标上报。要求各省级分公司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25日内,上报前一季度有关保险营销员产能指标、收入指标、留存率和营销员队伍稳定性的有关数据。各省级公司应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录入《保险中介信息监管系统》。
五是制定考核办法。省协会将在每个季度对各公司报表进行全省通报,对报表质量好的公司给予表扬,对于迟报、漏报、未报的公司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追究其负责人以及公司主管领导责任,同时上报吉林保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