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江西省副省长熊盛文参加了江西保监局召开座谈会,分析研究今年前五个月保险业运行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江西保监局、省保险行业协会和25家省内保险机构负责同志以及省政府金融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熊盛文指出,保险业既是现代服务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产业,也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群众的富裕,保险业在经济和社会领域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保险业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是一个重要的调节器,能有效分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这一点在去年的雨雪冰冻灾害当中,表现的特别突出。如,电力部门获得保险赔付4亿多元,其中人保财险就赔了3亿多元。保险对弥补电力部门的损失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其二,保险业也是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产险积累的资金稍微少一点,寿险显得更加突出。据了解,目前,人保集团可用于投资的资金超5千亿,中国人寿(行情 股吧)可用于投资的资金达1万亿。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我国财政只拿1万零800个亿,这两家公司可用的资金大大超过财政两年投入的资金。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保险资金投放领域的不断拓宽,保险在筹集资金投入建设等方面作用将越来越大。
其三,保险业还为企业进一步融资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保障。当前,企业如果参与了某项保险,即使没有其它的担保,银行也愿意贷款(包括出口信贷)。因此,进一步发挥保险业的功能,对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资金的需求,也是一条非常重要的途径。
其四,保险业在解决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拉动消费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我国启动消费难度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保障不力,群众的后顾之忧较多。保险在调节收入分配,改善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和扩大消费信心等方面可以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其五,保险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服务业,也是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管理人员大体上占10%左右,一线营销员占的人员比重很大,学历层次要求也不是特别高。因此,保险业的发展不仅对国家经济的增长起着直接的拉动作用,而且对促进就业和扩大创业也会发挥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保险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使保险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功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使保险业对各方面的保障作用能够得到更广泛的运用。
熊盛文强调,近几年我省保险工作在江西保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大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至少在三个方面有比较大的进展和突破。
一是在保险的规模上有了比较大的进展和突破。江西省保险业速度是很快的,2007年取得历史性突破,跨入保费百亿元省市行列,实现保费收入114.1亿元,2008年实现保费收入171.4亿元,同比增长50.3%,增速全国第五位。 2008年与2004年比较,五年来全省保费收入实现翻番,年均增长22.4%,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高于GDP平均增速,高于其它行业。
二是在保险产品的品种上有了比较大的进展和突破。这几年特别是从去年开始,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力度比较大,农村小额保险、各种责任险推动得也比较大。各大保险公司根据自己的特色开发了许多新的保险品种,对于满足政府、企业、群众对保险的各种需求来说,打下了一个好的基础。
三是在机构设置上有了比较大的进展和突破。目前,全省有保险公司25家,网点数量2200个,从业人员近6万人。尤其是近几年,健康险、养老险等一批专业性保险公司进驻江西,对于培育和壮大江西保险市场规模,促进江西保险业有序竞争,提高保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及提高我省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保障水平,都发挥着积极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保监局加强领导、有效监管的结果,更是保险机构全体员工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保监会的监管原则奋力拼搏的结果。
熊盛文要求,下一步全省的保险工作要在三个方面取得突破。
第一,在重点险种上取得突破。主要有四个险种,一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年初时,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保监局共同形成了一个今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总体方案,正在按每一个险种逐步推进。农村特别是农业是受到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困扰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实现小康,是我们工作的难点,也是政府工作的一个重点。十七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作出决定,重要的突破就是对农村金融的突破。落实好全会对农村金融提出的要求,是各金融部门、尤其是保险部门的重要责任。而且政府特别是中央财政还给予农业保险相当多的补贴,当前承担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公司抓紧时间,努力把这项工作实施下去。二是责任险,包括交强险、火灾险以及其它的一些责任险。这是直接关系到民生、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险种,也是保险行业承担的一部分公共责任和社会责任。发生了事故,责任主体在企业,承担责任的往往是政府,每年都因责任事故给各级政府带来不少的损失。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引导和督促各类企业参保责任险,对少数风险高、事故繁发而拒不投保的企业,可以采取一些强制手段。各级政府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我省责任险有一个比较大的发展。三是企业年金。发展企业年金最重要的是能够在社会上形成养老三支柱理念。养老不是政府包下来的,也不是企业包下来的,三支柱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养老责任分担的理念,但是我们现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不深。同时,企业年金也是调节养老待遇的一个重要手段,能够较好地解决我们现在在养老方面突出的社会矛盾。四是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工作仅靠民政一个部门来开展,城乡居民很难得到充足的保障。这项工作真正要开展起来,取得实效,还有许多途径。比如,我们可以通过大病补充保险的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通过专业的商业保险公司逐步把工作推动起来。商业保险的优势就在于他们的精算能力较强,赔付的支出额能够控制在更加科学、合理的范围之内。目前这项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还不是完全赞成,但我们可以探索,试验,逐步把这项工作搞好。
第二,在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上取得突破。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过度竞争的问题。市场经济中,有序的竞争能促进企业的发展,但过度竞争一定会损害整个行业的形象和效率,最终会造成行业的重大损失。解决过度竞争问题,一方面要靠保监部门的有效监管,更大程度上要靠各公司搞好自律。不要因过度竞争造公司损失,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参保群众的利益。二是改善服务的问题。个别保险公司投保前服务态度很好,投保后要理赔的时候就比较难说话。这种行为容易引发群众对保险不信任,不愿意投保,最终一定会制约保险业的发展。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摆正企业效益和社会责任的关系。我们一定要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社会各方面参保投保的积极性更高,这样就能从根本上为保险业发展打下一个更广泛的社会基础。
第三,在防范保险市场风险上取得突破。防范风险是金融行业永恒的主题,也是保险业永恒的主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不要因为风险问题造成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保监局和各保险公司要把防范风险放在重要的位置,从产品设计、机制和制度的安排,从内控的体制上,都要注意这个问题,确保全省保险业不出现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