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能承担医疗保险任务的正常原因,自2009年6月15日起,北京制药厂卫生所、北京化工机械厂卫生所不再承担医疗保险任务。
前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终止北京制药厂卫生所、北京化工机械厂卫生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通知”。
由于北京制药厂卫生所、北京化工机械厂卫生所不能承担医疗保险任务,自2009年6月15日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与其终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北京制药厂卫生所、北京化工机械厂卫生所不再承担医疗保险任务,终止协议后参保人员在上述两家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