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我市新《保险法》学习培训班开班。来自全市各保险公司的200多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市仲裁委的专家围绕新旧《保险法》的政策差异进行了权威解读。
新《保险法》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相比旧法,新《保险法》对众多条款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明确了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增加了对被保险人利益保护的条款。其次,严格了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条件,进一步完善了保险行业基本制度。第三,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惩处侵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违法行为。
新《保险法》的修订对深化我国保险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进一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提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和竞争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提高保险监管水平有着非常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保证新《保险法》实施后各保险公司经营的平稳过渡,以及提前了解新的法律规定,加强保险人对新法的了解,威海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了此次培训活动。
会后,参加此次培训班的保险业人士普遍认为,通过培训,他们对新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加体会到保护被保险人权益的重要性。他们同时表示,将按新《保险法》的要求,树立依法经营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