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各地保险业纷纷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新《保险法》,起到了较好效果。
吉林省的学习宣传分成4-5月的广泛动员和全面启动阶段、6-9月中旬的专题宣传阶段和9月下旬-10月的全面实施后的重点宣传阶段。
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组织各省级保险机构深入挖掘由于《保险法》内容的变化而引起保险实务变化的典型案例,结合案例进行深入的媒体报道,用事实宣讲《保险法》,使得社会群众直观地了解新《保险法》。
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将通过《内蒙古保险》、《内蒙古保险周刊电视栏目》及网站对全区学习宣传活动进行整体宣传。
宣传的主要内容为新《保险法》突出修订的重点条款和内容。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还将计划举办新《保险法》知识竞赛,依据新《保险法》有关内容,编制学习提纲,在2009年11月(具体日期待定)举办由省级会员公司选员参加的保险知识竞赛;举办普法讲座宣传新《保险法》:邀请区内相关法律专家对会员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新《保险法》知识辅导讲座和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新《保险法》。在《内蒙古保险》、《内蒙古保险周刊电视栏目》、内蒙古保险信息网上开辟专栏进行专题宣传。与区内主要媒体合作举办业外知名专家和业内保险公司领导的访谈、发表宣传文章,宣传新《保险法》。结合继续开展的保险“五进入”工作,把新《保险法》宣传内容作为一个时期的宣传重点,深入到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和乡村基层单位进行宣传。
福建保险业启动了为期近5个月的新《保险法》学习宣传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5月为广泛动员和全面启动阶段。以学习新《保险法》,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为主题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5月为宣传月,5月25日-5月31日为宣传周,5月30日为宣传日。6月-9月中旬为专题宣传阶段。以贯彻新《保险法》,转变观念、规范经营为主题开展新《保险法》专题宣传活动,侧重于体现保险公司为适应新《保险法》所采取的改造公司产品、业务系统和业务流程的新举措,以及与被保险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承保及理赔方面的变化,结合保险业发展实际,加强典型宣传和案例教育。9月下旬-10月为全面实施后的重点宣传阶段。以实施新《保险法》,诚信为本、服务为先为主题开展重点宣传活动,以新《保险法》中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等内容为重点,加强投保提示、理性消费、正当维权等方面的宣传活动,着重宣传保险业在落实新《保险法》工作中的具体措施,以及保险公司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
5月31日,江西保监局、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江西省保险学会组织辖内各保险公司在全省十一个地市同步开展新《保险法》宣传日活动。活动通过发放新《保险法》宣传手册、专家答疑解惑、接受法律咨询、开展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社会公众宣传新《保险法》的内容,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新《保险法》赋予的权益,提高保险意识,做到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此外,各设区行协也根据统一要求,组织开展了形式各样的新《保险法》集中宣传活动,预计整个宣传活动将持续到九月底。
5月23日,山东保监局、山东省暨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学会举行新《保险法》科普宣传活动。宣传人员身着整齐工装,免费向过往公众发放新《保险法》及宣传折页,宣传新法知识,接受保险咨询,解答群众疑惑。
本次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新《保险法》、宣传折页及各公司宣传材料3万余份,宣传群众万余人。
5月26日,河南省保险学会组织召开了河南省保险业界客户代表学习新《保险法》座谈会。
学会秘书长牛新中首先简扼要介绍了新《保险法》修订的背景、修改后的整体框架和实施意义。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国寿财险、太平洋财险的公司代表分别从对新《保险法》的理解、学习、宣传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介绍了本公司以贯彻、学习新《保险法》为契机进一步突出、完善服务措施的具体设想。国寿财险、太平洋财险、新华人寿的客户代表分别对新《保险法》一些条款解释发表了疑问,并向现场的保险专家进行咨询。通过专家解答,解决了客户在保险条款理解、购买保险实践等方面的问题。
大连保监局下发了《大连市保险业新<保险法>宣传学习方案》有关通知,部署了“新法”宣传推动工作:
一是从5月下旬-10月份,组织在大连日报上开设包含新《保险法》宣传为主要内容的保险消费者教育专栏,具体专栏内容包括常识介绍、主题争锋、征文纳言、专家答疑和有奖知识问答等,其中还通过局长访谈以及法院院长(律师)、高校教授和保险高管等不同视角向群众介绍、解读新《保险法》的广泛现实意义。
6月2日,由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大连市保险学会组织了辖区近三十家保险公司开展了新《保险法》广场宣传活动,大连保监局任春生副局长莅临了当天的咨询活动现场,并就群众对新《保险法》侧重咨询和关注的问题,与行业协会、各公司有关公司负责人以及法律专家进行了现场交流和答疑。大连各保险主体通过形式多样、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和规范统一的制式宣传资料对现场群众答疑解惑。
下一步,大连保险业还将利用社区保险服务站和保险进学校等延伸性平台,将新《保险法》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到社区和学校(中小学、大学和党校)当中 ,让社会各界在广为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感受新《保险法》的进步性和与其相关性。
5月30日,厦门市各产寿险公司在厦门百脑汇广场举办“贯彻落实新《保险法》,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宣传活动。
厦门市各产寿险公司共70人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现场设立保险法咨询台,同时组织人员向社会公众发放《新<保险法>消费者学习手册》,通过对新《保险法》的解读和正面引导,提高民众保险意识,积极宣传保险知识和保险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