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保监局组织省内27家保险公司走上街头免费发放宣传手册,同时在各家公司营业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条幅、招贴画等宣传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新《保险法》的基本知识。
为了将新《保险法》宣传贯彻落实到位,黑龙江保监局成立了以局长齐少军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宣传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全面启动阶段(4月-5月)。根据保监会统一安排,5月为保险宣传月,5月最后一周为全国性的保险宣传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类互联网站的作用,通过刊登专版文章,介绍新《保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和意义,介绍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保险理论宣传,全面普及保险知识。此外,通过街头宣传以及营业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条幅、招贴画和免费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新《保险法》的基本知识,使宣传活动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二是专题宣传阶段(6月-9月中旬)。重点是结合保险业发展实际,加强典型宣传和案例教育。在全省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开辟专栏和专题宣传,充分报道全省保险业在学习贯彻新《保险法》工作中的经验和成绩。开展有奖答题活动,由协会设计出新《保险法》知识试卷一份,刊登在省内有关报纸上,进行有奖答题。由协会在各保险公司中征集冠名赞助,设置奖项,由公证机关在全部答对者中进行抽奖。
三是全面实施后的重点宣传(9月下旬-10月)。重点是结合新《保险法》中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等内容,认真做好投保提示、理性消费、正当维权等方面的宣传活动;结合新法全面实施的时机,重点宣传保险业在落实新法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加强对辖区内保险机构贯彻落实新《保险法》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规范不适应新法的地方和环节;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和优势,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充分报道保险业的发展成就和法制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