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保险业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保险法》,启动了为期近5个月的新《保险法》学习宣传活动。
据了解,此次新《保险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5月为广泛动员和全面启动阶段。以学习新《保险法》,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为主题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全面启动我省新《保险法》学习宣传工作。5月为宣传月,5月25日-5月31日为宣传周,5月30日为宣传日。6月-9月中旬为专题宣传阶段。以贯彻新《保险法》,转变观念、规范经营为主题开展新《保险法》专题宣传活动,侧重于体现保险公司为适应新《保险法》所采取的改造公司产品、业务系统和业务流程的新举措,以及与被保险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承保及理赔方面的变化,结合保险业发展实际,加强典型宣传和案例教育。9月下旬-10月为全面实施后的重点宣传阶段。以实施新《保险法》,诚信为本、服务为先为主题开展重点宣传活动,以新《保险法》中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等内容为重点,加强投保提示、理性消费、正当维权等方面的宣传活动,着重宣传保险业在落实新《保险法》工作中的具体措施,以及保险公司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为新《保险法》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