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深圳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深圳保监局向全行业提出六项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对核保、防灾防损和理赔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和保险技能培训,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条款费率坚持“报行合一”,不得擅自变更保险条款和费率或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三是在业务系统中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进行单独记录和处理,对经营损益进行单独核算。四是认真做好承保前的火灾风险评估和承保后的消防安全状况检查工作。针对保险标的的风险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灾防损方案。五是建立健全重大保险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类重大风险事件。认真做好灾后勘查、定损、理赔等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配合政府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六是印制统一宣传资料,通过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开展试点工作宣传,提高社会单位及个人的保险意识和认知程度,增强参保积极性。七是认真研究承保条件、风险评估、安全检查和防灾防损等技术性问题,迅速制定业务操作指引。制定火灾风险评估标准和消防安全评价体系,促进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发展。八是加强保险业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市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