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福建保监局召开深入学习宣传新《保险法》动员大会,福建保监局机关处(室)领导、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领导,协会、学会,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福建保险业学习宣传新《保险法》办公室主任张青传达《福建省保险业学习宣传新<保险法>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架构、任务分工、工作步骤,对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内容作了具体部署。福建保监局副局长、福建保险业学习宣传新《保险法》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文德旺动员讲话。他要求全省保险主体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学习宣传新《保险法》重要意义的认识:二要将学习宣传新《保险法》的过程,作为加强业务管理、提升保险服务、普及保险知识的过程;三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四要加强对学习宣传新《保险法》活动的指导检查,确保学习宣传活动“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促进我省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会议还明确了学习新《保险法》的宣传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