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4300多万人口的辽宁省,目前已有超过3500万的城乡居民,通过不同形式的保险品种,加入了“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辽宁省起步较早,辽宁现有城镇职工人数达1400多万,其中已有1220多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辽宁省从2004年开始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全省目前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增加到103个,参合农民达到1954万人,参合率为90.3%。辽宁省从2006年开始推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参保人数达334万。辽宁省符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人约有700万,计划今年实现参保人数突破560万。
据介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起构成了辽宁省的“全民医保体系”。辽宁省近日下发的《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明确,全省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实行“一元制”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这一举措涉及到覆盖城乡居民的三项医保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事宜,辽宁省今后将陆续出台具体政策,以更好地方便广大群众参加全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