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和辽宁保监局《关于加强预防和打击保险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公通[2008]2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颁布实施以来,按照辽宁保监局的有关要求,相继采取一系列贯彻落实措施,取得了阶段性工作进展:
一是组织制定和签署了《辽宁省商业车险高风险业务承保自律公约》,对存在诈骗嫌疑的车辆以及出险次数较多车辆的商业险承保做出了明确界定,提出了信息共享和承保的自律协定。该自律公约于2009年1月6日经全省车险自律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于2009年2月1日正式执行。
二是实现高风险车辆信息行业共享。根据上述自律公约,依托全省车险信息平台,建立了“高风险车辆信息查询平台”,将各公司报送的黑名单车辆和风险提示车辆数据实现行业信息共享,为各公司承保提供依据和参考,防范和化解骗保风险。
三是积极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沟通。近期,为配合经侦总队打击保险诈骗工作的需要,向其提供了高风险车辆信息,为公安部门打击保险诈骗提供破案线索,并达成了双方深入开展打击保险诈骗工作的意见和共识。
四是开通车险理赔信息网上查询。在“辽宁保险网站”开通了车险理赔信息网上查询专栏,并召开了提升车险消费者权益专题新闻发布会,目前已有7家公司开通了此项服务。
五是组织推动各市协会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和推动各市协会落实打击保险诈骗工作,召开了协会系统专门会议,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做好情况汇总和日常督导,各市协会基本启动和落实了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