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福云



庆祝过福云先生从业60周年纪念特刊2

庆祝过福云先生从业60周年纪念特刊1

过福云初入保险业供职的怡和火险公司的保单封套。
在中国民族保险业发展史上,若论从业时间最长、堪称元老的人物,过福云肯定要算一个。从17岁进入保险业界,到91岁逝世,服务中国保险事业长达七十余年,实现了他为中国保险事业奋斗终身的夙愿。
过福云先生赴南洋拓业同仁饯行合影。
名称:保险单
险种:火灾保险
地区:河北张家口
时间:1952年12月5日
尺寸:25.5cm×17.5cm
一张简单的保单,背后有着丰富的背景资料。
这是由王全林投保的火灾保险单,保险项目为房屋15间,保额陆仟贰佰万元(旧币),保险期限为12个月;保险费为贰拾肆万元(旧币)。签单人为人保公司张家口市支公司副经理邓蕴璞,并盖有名章;上角盖有“察哈尔省”的印花总贴印章,当时张家口属察哈尔省,后被撤,并入河北省。
保单上除贴有“不堆存特别危险品特款”字条外,还加贴了“建筑物特款”:“兹特声明,地基沟道不保在内,在所保之建筑物如非法被保险人自用者,其使用性质如经变更或危险程度有所增加而被保险人不知时,本保险单不作无效,但被保险人一经发觉上述情形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且自危险程度增加之日起补交保费。”
本保单还附有一张“保险费收据”及用钢板蜡纸刻印的火灾保险集体明细表一张,上列有财产所在地点及门牌、分户名称、房间数、财产金额、建筑等级、占用性质、保险费率、保费、附加特款等项内容。油印的表格说明人保公司在创办时期,办公费用还很紧张。
还有一张草纸黑笔书写的“执照”,原是一张房契,上书:“万全县行政公署为给发税契执照事,今收到张家口王明钊买房的白契壹张,共价制钱叁百千文。”署名为“中华民国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万全县田房税契处给”。
这张房契可能是投保人王全林的房产证明材料之一,而房契上所提及的王明钊可能是王全林的父亲,而房屋是否就是他传承给儿子王全林的呢?
名称:保险单
险种:火灾保险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时间:1953年7月15日
尺寸:25cm×18cm
这张保单的价值在于它属于早已被撤的“绥远省”,因此,在北京潘家园市场上,此类单据就特别昂贵。1949年绥远省成立人民政府,省政府驻“归绥市”。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撤销绥远省,并入内蒙古自治区,归绥市改称为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府。
这张保单的投保人为刘满红。保险项目为土房12间,但保额是柒佰万元(旧币)。在数字上也加盖了红色长九叠篆印章。
签订人是人保公司归绥市支公司副经理郭进卿,由于此时还未改内蒙古自治区,故保单上未见有相应的蒙文标注。
在保单上方加盖了“印花总贴”的税章。保单后附有不堆存危险品特款字条,可惜已遗失,只留下半个蓝色骑缝章。
在存放保单的牛皮纸口袋上也列有保险公司名称及投保人名称。背后印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主要业务:农作物收获险、牲畜保险、火灾保险、人身保险、渔业保险、运输工具险、运输兵险、运输保险”。并印有“保费低廉,手续简便,赔款迅速,保障稳固,义务设计防火”等广告语,及总公司地址和“分支机构,遍设全国各重要城镇,代理处:各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及工商企业机构”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