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各会员单位推荐并经会长办公会议批准,浙江保险学会组建了《浙江保险》编辑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精算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四个非常设机构。
该四个委员会不列入学会秘书处机构序列,为学会理事会的非常设机构。各委员会分别设主任一名,委员各若干名。《浙江保险》编委会主要负责《浙江保险》办刊方针的确定及选题方向,指导编辑出版发行工作,保证刊物学术水平和质量;预算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学会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审查预算和财务计划,提出预算调整意见,审查批准学会财务相关制度;精算委员会主要负责市场产品需求分析和我省保险产品经营情况分析,为浙江保险业服务领域拓展和风险管控提出建议;学术委员会主要负责保险业优秀研究成果的评审、鉴定和奖励,组织、论证保险业内重大课题研究和学术成果交流,对保险业重大问题提出专家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