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族保险业处于初创阶段,从1865年中国最早的民族保险公司---义和保险公司成立至辛亥革命前夜,约有35家民族保险公司成立,其中水险公司27家,寿险公司8家。
从公司数目上看,民族保险公司已有一定规模,但这些公司在市场上都立足不稳,业务规模不大,其市场份额不足10%。
清末外商对华贸易不断扩展,外商垄断着以水险为主的中国保险市场,其市场份额超过90%。
当时,外商在华投资的保险公司不多,外商的保险业务主要通过洋行办理。1900年,有52家洋行代理148家保险公司的业务。英商在保险市场上占有绝对主导地位,其业务做法、管理模式、费率水平、保单条款等均为其它国家保险人效仿。
清末,以英国保险商为核心在上海成立了中国最早的保险行业自律组织---上海洋商保险公会,该会的成立更加强了外商对中国保险市场的垄断,他们共进共退,在佣金、折让、费率、险种、拒保、分保等方面协调一致,共同遵守。这一时期,外商保险公司以上海为核心,向中国沿海、沿江地区扩展业务,设立分公司,其业务范围已扩展到广州、黄埔、澳门、汕头、厦门、台湾、福州、宁波、镇江、九江、汉口、烟台、天津、宜昌、北京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