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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以职务之便,私自办退保手续,将客户213万元的投保费取出。昨日,刘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在渝中区法院受审。
刘某是重庆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外勤,重庆某大型百货公司通过他投了213万余元的保险。2006年6月至2008年3月期间,刘某在客户和单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办理了退保手续,并将213万余元保费取出。刘某被发现后,三天内将挪用的213万余元退了出来,并拿出了13万元赔偿客户的损失。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