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中介始于洋行和银行的保险代理,继而有了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行。
1861年,琼记洋行雨三家纽约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开始了大规模的保险业务,成为第一家在美国充当美国大保险代理人的美国洋行,直到1912年才有华商保险代理处出现。1912年1月,天津老顺记五金商号代理华兴保险公司经营火险,是华商最早的保险代理处之一。
到了30年代,各大保险公司在全国都设有几十个代理处或代理人。
1924年9月,外商保险公会与保险公司买办及保险经纪人签订了一项新协议,成立了保险买办及经纪人组织工会,买办需交纳500两保证金,经纪人为100两,公会发给经纪人由外商保险公司董事会签发的护照。买办薪金一般由外商保险公会审定,大约在100两到300两之间,一般提取其招揽保险额的一成为佣金。
宿晋初是英商怡和保险公司的经纪人。1925年5月,宿晋初在《新无锡》报上刊登招揽本年度蚕茧险公启,费率为20%,此时该公司所定费率15%。
1932年5月,上海保险公会推选丁雪农等五位代表与外商保险公司讨论火险实价问题。1936年4月,华商组织的上海保险业同业公会和洋商组织的上海火险公会联合设置的华商联合委员会,制定并由双方公会通过《火险经纪人登记与管理规章》,规定:(1)禁止经纪人非法发还回扣与被保险人(2)限定经纪人之营业资格(3)限定经纪人佣金(4)举办经纪人登记。同年12月6日,上海保险业经纪人公会成立。
保险公证原由洋行把持,1935年,上海联合保险公证事务所成立,同年上海益中公证行在汉口开设分行,打破了外商垄断的局面。
1937年共有6家公证行。1948年上海中国公证事务所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