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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产生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身保险产品。分红保险自2000年以来在我国迅速兴起,目前已经成为寿险市场的主流产品。近两年,受资本市场低迷与波动影响,分红收益率、满期给付、投诉与退保等问题相互交织,分红保险成为行业内外关注的焦点。如何正确认识、科学规划和系统推进分红保险转型发展,是关系我国寿险业转变发展方式、强化保险保障功能、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问题。
分红保险在中国发展的回顾与认识
分红保险在我国十余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陌生到走入百姓家庭,集中体现了我国寿险市场快速发展的初级阶段特征。
(一)稳固确立了分红保险的市场地位
目前,分红保险占我国寿险公司保费收入达到60%-80%,是各保险企业的主打产品。分红保险所提供的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成为寿险业发挥保险功能、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依托。分红保险的现有市场地位主要源于:
一是适应国情实际和市场需求特征。我国有50%的高储蓄率,老百姓的投资习惯保守,分红保险与投连、万能等账户型产品不同,兼具稳定收益以及未来避税功能,又无需自担风险、复杂的账户管理和费用扣除,容易被广大消费者理解和接受。
二是符合国际市场一般规律。分红保险于1776年起源于英国,历经200多年的发展历史,在国际市场上也备受欢迎。世界各国和地区分红保险在寿险市场的比重均比较高,北美地区一般为80%、亚太地区一般为80%-90%。
三是借助银行渠道实现规模扩张。在以银行为主导、利率严格管制的金融市场环境下,资本市场曾在2008年以前为保险机构提供了较大的获利机会和空间,银行代售的分红产品以其灵活和较高的分红水平,在低息时期大量分流和替代了银行存款,业务实现迅猛增长。
四是新会计准则进一步确立未来市场地位。2009年底,我国会计准则二号实施,规定分红险及传统险不属于混合寿险合同,无需像万能、投连产品进行分拆,会计核算政策无形中又进一步确立和支持了分红保险发展。综合以上因素,分红保险的市场占比和地位未来仍将长期持续。
针对我国寿险业分红保险的高占比,有很多不同的声音。个别观点把分红保险等同理解于理财型产品,认为我国寿险市场“一险独大”,存在较大的结构性风险。分红保险从产品机理上应该准确理解为带有分红功能的保险产品,分红与否本质上是一种产品运营模式分类而非独立的险种。
目前我国分红保险总体上分为两大类,一是以保障为主的分红产品,即在终身寿险、年金保险等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型产品上附加分红功能,多在个险和团险渠道销售;二是以理财为主的分红产品,如在银行销售的3年、5年、10年、20年期的两全保险,其中含有部分死亡和意外残疾医疗等保障。我国大量的传统寿险、两全、年金产品都带有分红功能。上述个别观点和认识不尽科学,存在一定认识误区。
(二)建立健全了分红保险运营管理机制
通过借鉴国际经验和实践探索,我国保险监管部门遵循“制度先行”的原则,先后出台了精算、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宣传演示等分红保险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了分红保险专项监管框架和制度体系。各保险企业亦逐步建立包括产品开发、销售渠道、账户管理、资产配置、信息披露、利益分配在内的经营管理模式,形成了“单独账户、单独核算、费用分摊、利益分享”的运营机制。
建立了英式分红(保额)和美式分红(保费)并存,以美式分红为主的分红模式,逐步构建了兼具风险保障与储蓄功能的产品体系。特别是一些大型保险企业,通过多年产品经营和经验积累,在成本控制、资产配置、账户资金效应方面形成了比较优势。
从国外发展和产品运作机理上看,分红保险主要是以保险保障功能为基础而附加分红功能,具有保单持有人分享经营成果、精算定价假设比较保守的主要特征。而且分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滞后性,注重通过保单长期持有发挥抗通胀和风险分担的作用。但是客观上看,我国分红保险依靠年度分红水平宣导、影响分红收益预期、配合销售激励措施,以实现分红保险的快速发展。
(三)初步形成了分红保险的盈利模式
分红保险的红利取决于预定费用率、死亡率、利率与实际经营状况的差异。从利源结构上分析,由于不断攀升的银代和营销渠道销售成本,分红保险费差益难以获取,并且多数公司对费差不参与分红;很大部分的分红保险业务,其死亡相关责任占比较低,产品期限多在10年以内甚至3-5年,而且解约率和解约成本比较高,许多产品难以获取死差益。因此,利差是我国分红保险的主要利润来源。从渠道结构上分析,个险和团险渠道主要销售以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为主的产品,退保率低,整体损益状况明显好于银代渠道。从分红水平上看,虽然在个别年份未能达到客户期望,但一般均高于同期存款利息率,能够回馈给客户稳定的分红收益。
目前形成的以利差为主要利源、个人营销为主要盈利渠道的分红保险盈利模式,必然呈现分红水平单边依赖利差、受制于资本市场的特点,赢利模式稳定性较差,市场波动性和系统性风险无疑会加大。笔者认为这与银行保险业务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目前银行渠道与分红产品的组合存在着错配现象。
一是期限错配。因为意在分流储蓄存款,银行前些年主要销售的3-5年期的趸交产品,与分红保险注重长期储蓄和抗通胀的产品特性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背离。
二是责任错配。银行代售的分红产品,不同程度上淡化保险的保障功能,所提供的保障功能未必是客户真实的风险保障需求,同时又分摊了风险保费。客户的需求与投入之间极易产生偏差或误解。
三是收益预期错配。由于存在不当销售和宣传,客户对分红收益形成了过高的预期。但逐年加码的销售费用、风险保费的分摊以及波动的投资收益,使其整体保费的投资收益低于客户预期。这些渠道与产品之间的错配是诸多问题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