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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报告解读之一

准确把握市场客观规律促进保险业科学发展

郑言实


    2008年12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同志在大会上作了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防范风险 调整结构 促进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报告。报告深入分析了当前保险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对2009年保险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报告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特别是报告中强调,要坚持“五个不动摇”,增强在新形势下做好保险工作的能力。可以说,“五个不动摇”揭示了保险业发展规律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对保险市场客观规律认识的深化和驾驭市场能力的提高。坚持“五个不动摇”,对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工作,促进保险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个不动摇”是在改革开放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保险业改革发展丰富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保险业不懈探索的30年。对于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复业的保险业来说,如何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符合行业实际的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没有现成经验可循,只能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进。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围绕科学发展这条主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行业发展实际,科学判断行业发展形势,着重解决关系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不断明晰行业发展的目标任务,逐步摸索出一条科学发展之路。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保险业基本实现了又好又快做大做强,也为我们总结保险业发展规律提供了重要基础。

    从计划经济时期的可有可无到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由于保险作用受到极大地局限,1958年我国开始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此后保险业经历了20年的停滞期。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恢复国内保险业务,2008年保费收入是改革开放之初的1500多倍,超过1980年到1999年20年的总和。保险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不断提高,逐步成为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成为支持投资、扩大消费和保障出口的重要因素,成为优化金融结构、提高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力量,成为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方式。

    从单一市场主体到多层次市场体系初步形成。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只有一家保险公司,目前保险公司达到121家。特别是近年来,一批专业化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继设立,一系列新的保险业务从无到有,保险中介市场、再保险市场稳步发展,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逐步拓宽,涵盖多形式主体、多种类业务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从国有国营到现代保险企业制度基本建立。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保险公司是典型的国有企业,存在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和弊端。为构建现代保险经营管理体制,提高保险企业竞争力,采取了“三步走”的改革战略,实现了国有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实现了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的转变。目前,我国共有6家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保险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完善,基本建立起现代保险企业制度。

    从封闭式自我发展到全面开放下的国际化发展。保险业在我国金融业中开放较早,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在上海设立分公司,个人营销代理制随之进入我国,成为推动我国寿险业发展的革新动力。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保险业经过3年过渡期实现全面对外开放,保险市场呈现出中外资保险公司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从主要依靠市场行为监管到专业化现代化保险监管体系日趋完善。1998年保监会成立,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经过10年的探索和实践,全国范围的保险监管组织体系基本形成,监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监管制度机制逐步健全,建立起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框架和风险防范的五道防线,监管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保监会先后加入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和国际养老金监督官协会并当选执行委员会委员。

    从单一的经济补偿功能到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充分发挥。改革开放之初,保险业规模较小,业务领域单一,保险功能局限于灾害事故的经济补偿。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保险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应对自然灾害、服务新农村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个不动摇”是在正确把握我国保险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当前,保险业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行业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随着近年来的快速发展,行业自身的一些矛盾也日益突出,成为影响和制约行业进一步科学发展的瓶颈。在这样的情况下,提出“五个不动摇”,就是要在充分尊重我国国情和保险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探寻出当前保险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坚持解放思想,通过坚持“五个不动摇”,实现行业在新时期的新飞跃。

    人民生活从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迈进,但保险业发展水平不适应。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不断迈上新台阶,对保险业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社会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经济社会的风险管理模式逐步市场化,人民群众的风险保障需求不断增加,都需要保险业发挥更大的作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当前保险业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保险覆盖面仍然较低。目前我国人均长期寿险保单持有量仅为01件,家庭财产保险投保率仅为5%左右,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民群众没有享受到保险服务。二是保险渗透度不够。我国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较低,一些经济领域和行业的相关保险业务发展不够。三是保险保障功能发挥不充分。保险业的承保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保险业务的保障成分不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保险赔偿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不到5%,特别是在特大灾害事故损失中,保险赔付所占的比例很低。

保险业从基础薄弱到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发展方式不适应。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保险业粗放发展方式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在当前这样的保险市场规模下,行业发展有了较好的基础,集约发展具备了较好的条件,客观要求保险公司要摒弃传统的较为粗放的发展模式,更加注重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持续性。具体来说,主要是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主要是业务结构与发展速度不协调,由于片面追求增长速度和业务规模,一些公司忽视承保质量,甚至虚增保费,给公司经营带来了风险隐患。从财产险看,过于依赖车险和传统企财险业务,一些非车险业务发展相对缓慢,造成车险和企财险市场恶性竞争,产品创新不足,市场开拓和服务能力不强,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一些风险保障型产品不能得到很好满足。从人身险看,过于偏重投资型产品发展、轻保障型产品发展。虽然业务规模大幅增加,但企业盈利水平和内涵价值没有得到相应增加,甚至出现下降趋势。二是经营效益较低。一些公司过多地依靠设机构、铺摊子,通过高成本、高投入、高消耗谋求外延式扩张,整体上盈利能力不强。一些公司的经营效益过多地依靠投资,承保业务没有盈利,甚至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主要靠保险投资收益来弥补承保亏损。而且一些公司的投资过多地依靠资本市场,一旦资本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会直接给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和经营效益带来大的影响。三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一些保险公司资本管理的意识薄弱,通过自我积累补充资本的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业务快速发展需要的资本,主要依靠股东增资和发行次级债来解决。这一方面会增加保险公司资本的获得成本,另一方面会降低保险公司筹集资本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保险市场从独家经营到多层次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但机制制度还不适应。与成熟保险市场的要求相比,我国保险市场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市场秩序不规范。违规经营的现象屡禁不止,尽管大部分公司都希望有一个规范的市场秩序,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使规范经营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谁先规范谁受损”的问题。二是竞争环境有待改善。有些公司市场竞争手段单一,不是通过加强创新、改进服务等方式赢得市场,而是采取高手续费、高返还等方式,进行恶性竞争和不正当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市场体系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三是行业内部旧有的机制制度矛盾依然存在。有些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董事会制度、股东行为、决策程序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完备的风险管控机制和科学的经营决策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部分公司内控制度体系还不健全,总公司不能对基层分支机构实施有效管控,公司分支机构和业务人员的市场行为还不能从机制制度上得到很好约束。制度的执行力不强,一些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

保险业从自发式发展到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但发展能力不适应。近年来尤其是十六大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以及保险业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作用的不断发挥,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保险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政策。特别是国务院23号文件发布后,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保险业苦练内功,努力提高自身发展能力,这也是全社会对保险业提出的新要求。目前,保险业在发展能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创新能力不强,同质化现象严重。创新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核心技术方面的创新少;在产品创新方面,从国外引进的多,针对我国实际需求自主开发的少,产品数量多,适销对路的少;创新机制不完善,创新人才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二是服务水平不高,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保险需求。在思想观念上没有对提供高质量的保险服务给予足够的重视,重销售、轻服务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诚信经营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数据失真、报表不实、赔案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保险监管从市场行为监管为主到中国特色监管体系逐步形成,但监管能力和水平不适应。由于起步晚,基础薄弱,与快速发展的保险业相比,与日益复杂的风险防范任务相比,保险监管还存在着不适应,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监管机制制度不适应,监管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有待增强,监管评价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监管手段不适应,缺乏调控保险市场的有效手段,监管的信息化水平不高。

“五个不动摇”是在科学研判国际保险业发展趋势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五个不动摇”的提出,不仅立足于我国国情和我国保险业实际,也同时吸收借鉴了国际保险业发展的成功经验,符合保险市场发展趋向和时代发展潮流,是保险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

发展是当今世界的永恒主题,也是保险业的第一要务。从全球保险业发展的经验来看,真正集中反映保险业发展主要矛盾、影响和决定行业生存的根本性问题还是发展的问题。保险业无论是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的角度,还是从防范化解自身风险的角度,无论是从提升行业地位和在国民经济中占比的角度,还是从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角度,都离不开发展这个主题。特别是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趋势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加快,各国都纷纷意识到,保险业要更好地适应外部形势,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发展。只有通过不断发展,才能提高行业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最终实现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是保险业生存的基础。保险消费者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被国际上公认为评价保险市场发展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各国保险监管的主要目标。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认为,各国由于金融市场状况不同,监管目标也并不一定完全一致,但主要目标应该包括,为了保单持有者的利益,促进一个有效、公平、安全和稳定的保险市场。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定义的监管目标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防止破坏性竞争。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为自己定位的监管目标为“保持金融系统的信心,促进公众对金融系统的了解,确保对消费者达到适当水平的保护(保护明白自己责任的消费者),减少金融犯罪及减少金融服务公司被利用做金融犯罪的潜力”。可以看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不仅是中国,也是全球保险业发展的重要目标,更是我们促进行业科学发展必须坚持的方向。

发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是保险企业安身立业的根本。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给各国保险业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随着保险业对金融市场的深度介入,保险市场对经济周期的敏感度明显增强,过多依靠资本市场实现行业盈利终究不可持续。回归保险保障功能,重视承保利润和产品定价,通过加强负债管理平滑经济周期波动对保险业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世界各国保险企业提升竞争力,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按照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要求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不仅是对我国保险公司的要求,也是各国保险业改革发展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给国际保险业的发展敲响了警钟。比如,高杠杆率是次贷危机爆发的重要诱因之一。发行次贷产品的金融机构为了将资产泡沫吹得更大,往往使用极高的杠杆率。据统计,对冲基金在整个担保债务凭证(CDO)市场中占了大约30%的份额,在CDO投资组合中往往持有1比100的杠杆率。高杠杆率蕴藏着高风险,资产证券化泡沫逐渐膨胀,超出了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承受限度并最终引发金融危机。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更是要将资本充足作为维持较高偿付能力的重要保证,作为稳健经营和防范风险的底线保障。再比如,当前国际市场上的金融衍生产品众多,技术条款复杂,对风险控制的要求非常高。但从这次暴出问题的金融机构来看,它们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资产集中风险的管理方面有严重缺失。保险公司只有按照内控严密、运营安全的要求,建立一套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充分识别、评估、管控各类风险,才能确保经营的安全稳健。

深刻领会和全面坚持“五个不动摇”促进保险业科学发展坚持“五个不动摇”,关键在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求实的态度,坚持从行业实际出发,正确理解和把握“五个不动摇”的深刻内涵,切实增强在新形势下做好保险工作的能力。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要正确把握发展速度和发展效益的关系。当前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覆盖面还比较低,要更好地服务人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全局,客观上必须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但发展必须讲效益,发展效益不仅关系行业自身发展的可持续性,更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保险工作是否能够得到社会和人民认可。发展效益不高的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全面有效解决,总有一天会引发行业系统性风险,影响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别是在当前发展困难时期,保险业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更要重视发展的效益,把“平稳”建立在“健康”的基础之上,实现保持速度和提高效益的双重目标。

坚持转变发展方式不动摇,关键在于扭转粗放式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在保险业发展的初期,市场主体少,竞争不充分,粗放式的规模扩张具备一定条件。但是随着我国保险业发展站在新起点、进入新阶段,这种模式已经被证明是不可复制、更不可延续的。保险业必须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痛下决心加快解决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努力实现速度与质量、效益、结构相统一。特别是在明年经营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更要有过紧日子的思想准备,相应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盈利模式和经营策略,抓住难得的战略机遇,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

坚持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不动摇,关键在于解决结构性矛盾的问题。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保险产品结构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还不能充分满足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需要。产品结构决定了保险业的发展方向,是保险业是否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保险业只有不断完善产品结构,积极发展保障型产品,突出防范各类风险、维护投保人利益,广大投保人才会对保险业有信心,保险业才能获得持续发展的源泉。

坚持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不动摇,关键在于坚持正确的利益取向。维护好、实现好保险消费者的利益,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在保险业的体现。保险业要真正得到发展,就要扭转错误的利益取向,坚持以人为本,既注重行业利益,更要维护好保险消费者利益,把着力保护好保险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作为保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保险消费者反映突出的问题,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开发真正符合人们需要、定价合理的多样化保险产品,提供反映人们真实需求的保险服务,让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到人民群众。

坚持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的方向不动摇,根本目的是切实提高行业竞争力。保持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最终要靠自身素质的提高。保险业必须通过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转变思路、加强管理、优化结构、夯实发展基础,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提高行业竞争力。

[编辑:沈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