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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寿险)体系的现状和改革的初步构想

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金融数学系副教授 吴岚

    自1999年秋季以来,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经历了10个年度,有的课程已组织了十多次考试。目前的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为中国的保险业和其他金融业认证了大量的精算师职业人才,这个体系已基本上圆满完成了一个职业资格考试体系在初创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历史使命,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同时,在过去的10年中,无论是保险业的外部环境还是自身的内部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我国保险业的整体状况更是一种不断变化和更新的过程。借着中国精算师协会成立的契机,也是我们认真梳理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的良好时机。并在此基础上,考虑对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的改革设计,对今后中国精算师职业教育的发展进行适当的规划和安排。新的资格考试体系除了要考虑精算师职业本身,更多的是期望为业界、教育界、目前的从业人员以及准备选择自己职业生涯的学生提供一种参照的平台。
    一、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寿险)体系的现状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于1999年秋季首次举行,2000年秋季第一次组织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考试,当时开考了目前考试体系中的01~09门课程,也就是准精算师的考试科目,这成为开启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从那时起,随后陆续开考了精算师阶段的6门课程,并于2005年首次开始增加春季考试。
经过近10年的建设,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已形成了一个相对成型并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资格考试。截止2008年秋季,已开考的课程如表1所示,寿险部分已完成建设的考试科目总计15门。最多的科目已组织了十几次考试,最少也有3年的考试经验。2008年全年,两次考试的总报名门次约为15 900门次。可以说,已经完成了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寿险)初期建立的任务,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为今后这个体系的进一步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下面分别从准精算师和精算师两个层面分析目前资格考试体系的内容和特点。
(一)准精算师阶段的9门课程可以划分为3个主题
1.精算师职业的最基本的要求。这部分包括:高等数学基础(01)、概率统计基础(02)、经济/金融学/会计基础(09)。这3门课程是大多数高校理科学生或经济类学生在校的前两年必须学习的课程,所以也可以看作是学位教育的基础性课程。还有复利数学(03)是目前大多数精算或金融数学(工程)方向本科生在大学2~3年级的专业基础课程。
2.(寿险)精算专业的基础性课程。包括非常典型的寿险精算数学(04),还有关于精算模型方法论的风险理论(05)和生命表基础(06)。
3.精算实务的考查。包括寿险精算实务(07)和非寿险精算实务(08)。
以上三个部分构成了准精算师资格考试的一个较为完整和有效的考查体系,为保证我国准精算师的基本素质发挥了历史性的重要作用。
(二)精算师阶段的6门课程可以划分为2个层次
1.必考科目,包括财务管理(011)和法律法规(012)以及个人寿险和年金精算实务(13)。这样3门课程作为一个整体涵盖了成为一名精算师的最基本的知识和能力要求。
2.选考科目,任选2门。这里有各个险种共用的课程:资产负债管理(015)和团体保险(017),也有专门关于养老金计划的精算课程(020)。这个层面的课程建设是一个逐步更新的过程,将来也不会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环境的变化和需要不断更新。
在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建立了其他资格考试体系与中国体系的转换规则,目前只考虑对北美精算师协会(SoA)和英国精算师协会考试的转换,具体转换规则见表2和表3。从中可以发现,基本上只是转换了准精算师阶段的前面6门课程,精算师阶段没有任何转换。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科目(2008年)
表1
[]科目代码[]科目名称[]主要内容[]产寿的要求准精算师
(ACAA)
科目[]01[]数学基础I[]高等数学02[]数学基础II[]概率统计03[]复利数学04[]寿险精算数学[]共同的科目05[]风险理论[][]寿05G[]非寿险精算数学[][]产06[]生命表基础[][]寿06G[]非寿险原理与实务[][]产07[]寿险精算实务[][]寿07G[]非寿险定价[][]产08[]非寿险精算数学与实务[][]寿08G[]非寿险准备金评估[][]产09[]综合经济基础[]宏微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共同的科目精算师
(FCAA)
已开考科目[]011[]保险公司财务管理012[]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寿012G[]保险监管与法律法规[][]产013[]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015[]资产负债管理017[]团体保险020[]养老金计划精算实务[]寿注:为简化表达,本文采用简称ACAA代表(中国)准精算师、FCAA代表(中国)精算师。
目前的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已运转了近10年,在此期间,无论是我国的整体经济环境还是保险业的经营水平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精算师职业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基于这个大前提,笔者感觉目前的考试体系主要存在以下一些亟待解决的不足和问题。
ACAA阶段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实际的操作性不强,大多数课程都过于强调基础性训练,而忽视了对问题的思考和应用,这一点与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的现状不适应。(2)精算师职业教育在近几年的国际发展趋势为不断加强金融数学和投资的内容,这一点目前的中国考试体系尤其不足,目前的体系根本没有金融经济学或金融工程的内容。(3)财务会计和保险实务的内容有待加强。
FCAA阶段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考试的定位不是很明确,是以考察知识点内容为主还是能力为主,各门课程各有侧重,使得考生不易准备考试,也使得高级课程的一致性不是很好。(2)课程建设的模式还有待探讨,初级课程是以高校教师为主进行建设,因此虽然实务和现实性差一些,但是课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是可控制的;高级课程大多数由业界人士负责,实务和结合现实方面有很好的保证,但是也会出现考察方式不统一和不规范的问题,课程的质量更多的决定于命题人的水平,包括对一些直接引入的国外相关内容的理解也取决于命题人本身的认识。
北美精算师资格考试与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的转换规则(2008年)
表2
[]已通过北美精算师资格考试科目[]可相应免考的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科目A旧体系[]Course 1[]01 和 02Course 2[]03Course 3[]04 和 05Course 4[]06 B新体系[]P[]01 和 02FM[]03M[]04 和 05MLC[]04MLC+C[]05+06C[]06英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与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的转换规则(2008年)
表3
[]已通过英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科目[]可相应免考的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科目A旧体系[]101和103[]01和02102[]03104+105[]04106[]05104[]06B新体系[]CT3和CT4[]01、02和06CT1[]03CT5[]04CT6[]05二、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的改革原则
自本世纪以来,各国的精算组织都对精算职业教育和考试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虽然动作的幅度有所差异,但改革的主题是相同的。笔者认为,这些变革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使得精算师职业成为最跟进时代的职业,成为永久不衰、常在常新的职业。
关于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改革的话题也在我国精算界多次提起过,这的确是一个开放性问题(open question),没有一致的正确答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笔者基于自身这些年参与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的经验和在高校从事金融数学专业方向培养体系建设的体会,同时考虑国际上精算职业教育的发展变化情况,在这里提出以下关于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适应国际的发展变化趋势
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各个方面的全球化对精算师资格体系的设计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例如:经济全球化使得精算师的活动范围更大,这意味着一国的精算师资格可能要适应多个国家的经营环境,这就要求各国的精算师职业教育最基础的部分应该统一标准。为此,各国逐步开始了对准精算师要求的统一和规范工作,这方面起到重大推进作用的是国际精算师协会(IAA)提出的精算教育指引(Guideline)和大纲(Syllabus)(http://www.actuaries.org/)。
国际精算职业教育的另一个共同趋势就是充分发挥大学课堂教育的资源,对于一些难于通过客观性选择题考察的知识转为利用学校的课堂学习进行考查。
虽然国际精算职业教育体系的改革还在进行中,但准精算师阶段的总趋势比较明确,具体表现为:(1)放宽门槛,简化基础和要求,保留最为核心的知识点;(2)增加对管理等实际操作层面能力的考查,同时新增关于精算全貌的知识;(3)使考生有更宽的进一步的出路,拿到准精算师资格后,可以继续精算考试直至从事精算职业,也可以去其他金融机构从事定量金融(quantitative finance)方面的工作。
(二)适应金融体系的变化
自20个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迫使精算师的资格体系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
首先是金融市场(主要是资本市场)的剧烈变化带来金融产品在形态上出现了很多的创新。具体表现为金融工程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大量使用,这些产品的复杂形态的基础是定价的数学模型,它所基于的数学工具与传统的精算数学相比较是更为复杂的随机模型和统计建模方法。
进而,上述的金融创新使得整个金融业在产品、市场和人才上都表现出充分融合的趋势。例如,个人理财产品或服务也许会横跨金融业的银行、保险和投资三个领域,没有一个行业能够与外界隔离独自实现这类产品的功效和经营;再比如,企业的资本运作(投融资)也是横跨几个领域的业务。这些现象要求金融业要拥有一批具有定量模型的建模和分析基础的专业人员,主要从事产品设计和风险管理两大类工作。
上述变化对传统的精算职业即是契机又是挑战,传统的精算训练使得精算师成为金融业最早具有数理基础和模型训练的一个职业,这也是精算师面对上述变化最为有利的一面,只需拓宽在金融行业的视野就可以有很多的发展空间。但是,传统的精算训练也有需要更新的一面,随着数学、统计学和计算机的发展,金融业的经营也更为复杂,一些金融创新中的技术和理念也是精算师需要加强的部分。
(三)考虑自身的基础和条件,坚持中国特色
我国的具体情况是,保险行业还在一个逐步建立和发展的阶段,整个金融体系也在发展中,因此对精算职业的要求还是基于基础素质和灵活的应用能力,不宜过多强调那些创新的工具或技术。同时,我们的教育资源非常有限,高校的精算教育无论是在文科类经济院校,还是理科类数学统计院系中都还不是最主流的专业,师资力量有待加强。
当然,笔者认为,我国精算师职业的主要优势之一是非常好的生源,大量优秀的高校在校生选择以精算为起点进入金融或保险领域,这些宝贵的生源是这个职业长期保持品质的根本。
(四)保险精算师的整体性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的改革应该考虑保险精算师的整体性,特别是准精算师阶段。也就是说,适当的合并精算师职业教育入门阶段的共同基础训练,这方面已经相对可以达成共识的基础性知识有:数学、经济、财务会计、精算管理;需要不断加强的是金融模型方面的知识,还有一些特殊的精算技术和建模方法。即使是最后的建模方法也有统一的可能性,例如,寿险与产险保险标的的表现形态差异非常大,但是在生存模型/生命表与非寿险损失模型的统计建模中所采用的统计技术和方法,有很多是相通和类似的,可以适当的提取其中最基础的部分进行考察。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的改革方案ACAA(草)
表4
[]科目代码[]科目名称[]主要内容中国准精算师
(ACAA)[]01[]数学基础II[]概率统计基础、随机过程、应用统计方法02[]金融数学[]复利数学、金融经济学基础03[]经济学[]宏观/微观经济学04[]精算模型[]损失模型和风险理论05[]寿险精算[]寿险精算数学与实务06[]非寿险精算[]非寿险精算数学与实务07[]财务会计基础[]会计基础、财务分析基础08[]精算管理基础[]理解精算管理的基础流程和控制体系注:均为3小时笔试。
三、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的改革方案
综合考虑以上的改革原则和目前考试体系的情况,这里提出表4和表5的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的改革方案。
这个方案的主要特点是:
1.准精算师阶段。不再区分产寿险方向,统一为最基本的要求。加强实务方面的训练,特别是将精算放在保险经营管理的整体流程中进行考虑,为此突出财务会计的基础知识和训练。
2.精算师阶段。保持现有的整体布局,进一步完善已开考的课程的建设,同时关注可能的新方向和需求。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的改革方案FCAA(草)
表5
[]科目代码[]科目名称[]主要内容中国精算师
(FCAA)[]011[]保险公司财务管理012[]保险法及相关法规019[]投资学[]必考的科目,其中的011和012为外国精算师在中国从业的必考科目。013[]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015[]资产负债管理017[]团体保险020[]养老金计划精算实务其他待建设课程[]任选两门注:均为4小时笔试。
四、结论
第一,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的重要性。
是否建立自身的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对于一个保险市场和一个经济体来说是决定性的,特别是像中国这样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很大、市场潜力巨大的国家和市场,建立自己可控的精算师资格考试体制是非常必需和根本的。
不能为了改革而改革,设计改革和实施改革所需要的条件是完全不同的,现有的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应该至少还有2年以上的过渡和完善期,以达到对这个新体系的更多认识和共识,圆满过渡到新的体系,以保持中国精算师长远的品质和生命力。
第二,在国际接轨与保持中国特色两者间进行平衡。
首先要保持自身的特色才会得到身份的确认和可能的品质认同,与国际接轨不是目的,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是没有任何已有的国际经验可以完全借鉴的,必须着眼中国,我国精算师的培养也是脱离不开这样的大环境,只有做出自己的特色才有永久的生命力。
最后,要充分利用我们有限的教育和培训资源,新体系的建设应该与高校目前的精算教育和业界的要求尽量保持一致,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各个精算协会主页的精算教育介绍,例如:中国精算协会、北美精算协会、英国精算协会、国际精算协会等。
[编辑:施敏]保险研究2008年增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