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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非寿险)课程体系初探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谢志刚

    一、背景介绍
    精算师作为一种专门职业,必须建立一套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用于考核和选拔优秀人才进入精算领域,成为新成员,不断保持和提升精算职业的竞争力。精算师资格认证体系通常由两部分要求所组成,其一是对精算理论方法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要求,其二是对实务工作经验的要求。
    如果以认可精算师资格的时间点为参照坐标,那么,在该参照点之后和之前的精算学习及教育过程都很重要。资格认可之后的过程称为职业后续教育,精算师必须不断地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适应职业环境的变化和挑战;而资格认可之前的学习过程称为精算教育,指如何吸引青年学子选择学习精算,以及如何通过教育培训帮助他们达到精算师资格标准。
    (一)世界各地的精算师职业组织
    一个精算师职业团体为认可其成员资格所设置的精算学习课程和考试标准,直接体现了该精算组织的职业发展水平,并对精算教育体系和后续教育设置产生重要影响,因而是任何精算职业组织中最为重要和基础的工作内容之一。国际上几个影响重大的精算师职业团体,如英国精算职业组织(英格兰精算学会IOA和苏格兰精算师公会FoA的统称,记为UKAP)和美国的SOA和CAS,都建立了自己的精算教育考试标准和体系,并不断地对其进行充实和提高,有力地支持了这些精算团体提高其职业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由于精算职业是一个人数规模相对很小、技术要求却很高的职业,要建立一套高质量的精算考试体系并维持其长期运作,需要不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成本十分昂贵,不是任何精算团体都有能力负担得起的。因此,世界各地的精算师职业组织,在如何建立以及如何维持精算考试体系这件事情上,有不同选择,几种典型方式如下:
    1.以精算师协会为主导,建立一套完整的精算课程体系、制定课程大纲并管理资格考试的运作。比如,英国(UKAP)精算考试体系,美国三个精算职业团体(SOA,CAS和ASPA)各自的资格考试体系,以及亚洲的日本和韩国精算师协会,也都建立了由精算师协会主导和管理的精算考试体系。
    2.精算师协会并不组织资格考试,而是将精算教育和考试工作交给几所大学的精算专业去做,精算师协会通过认可这几所大学的精算专业学历和学位,在此基础上考核精算毕业生进入业内后的实务经验与职业后续教育(CPD)记录来认可精算师资格,多数欧洲大陆国家的精算师职业团体作此选择。
    3.精算师协会选择“搭便车”的方式,直接采用其它精算组织已经建立的精算教育体系和考试标准,本协会仅考核一些本地实务经验及后续教育要求来认可该协会的会员资格。典型的例子有加拿大、墨西哥等国采用美国三个精算团体的考试体系,还有澳大利亚、南非等一些英联邦国家的精算师协会则尽量搭英国精算考试体系的“便车”。
    总之,建立一套精算考试体系并维持其运作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关于这一点,很有必要回顾和对比我国台湾、香港以及大陆地区的不同经历和经验。
我国台湾地区自1968成立精算师协会以来,在努力吸收和借鉴海外精算教育和考试体系经验基础之上,从1974年开始推出了由精算师协会主导和管理的精算考试体系,经过30余年的努力和维持,却难以继续,已从2004年开始“改制”,将寿险方向的考试课程与SOA的8门考试课程一一对应,将非寿险方向的考试课程与CAS的9门考试课程对应。这实际上意味着本土的考试已经结束了。
我国香港地区的精算师协会同样成立于1968年,可能与香港市场的开放和国际化的环境相对应,协会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要建立本地的精算考试体系,而是完全开放精算考试体系,允许设立英、美、澳等国家的精算组织在香港设立考试点(还在近年设立了大陆的考试点),已成为这些协会正式会员的精算师,经申请并经香港精算师协会理事会评估后,可以认可为协会会员。
(二)我国大陆的基本情况
1997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司)启动了“中国精算制度建设”项目,决定建立由精算职业(主管部门)主导和管理的精算考试体系,包含三项内容:筹备成立中国精算师协会;建立精算报告制度;建立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制度。关于建立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几乎没有争议:我国有潜力巨大的保险市场,精算职业的发展前景光明,也没有可能直接照搬北美、英国、澳大利亚或日本的考试体系。而且,业界、高校,特别是海外精算组织和个人都表现出很高的热情和积极支持的态度,应该有能力和资源实现目标。关于如何建立和维护我国的精算教育和考试体系,在当时的条件下,也比较好地汇集了业内外、海内外的意见,在“中国精算制度建设”项目下作了不少调研工作,形成了我国现行寿险精算方向的精算学习课程、大纲和考试标准。但限于当时对国际精算职业和精算教育总体发展状况的了解和认识,基本遵循了“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轨迹。11年间,国际精算职业和精算教育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我们对精算的理解和认识也丰富了很多,中国精算师协会已于2007年12月正式注册成立,中国精算职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起点、新使命”的新阶段,迫切需要认真总结、研究、更新和完善中国精算资格考试体系,通过该体系培养和选拔出有职业竞争力的中国精算师。
具体而言,我们需要思考以下问题及其答案:
1.未来3至5年内,我国精算考试体系的课程结构应该如何设置?或者说现行课程结构有哪些不够合理的内容需要更新?理由和根据是什么?
2.如果我们知道什么是理想的精算考试体系,那么,我们的实力与理想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在现有人力物力条件下,应如何组织资源、需要多少时间才能达到理想目标?
3.寿险精算方向和非寿险精算方向的课程设置和考试,可以统一到什么程度?如何实现?
4.我国精算考试课程体系如何与国外的考试体系衔接?新旧体系之间又如何衔接?
二、我国现行考试体系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一)现行考试体系简介
我国现行精算考试课程体系分为寿险精算和非寿险精算两个专业方向,寿险方向的课程体系设置于1997年底,非寿险方向设计于2005年初。各专业方向又分为准精算师资格(初级)课程和精算师资格(高级)课程两个阶段,其中,寿险精算方向已经完成了认可(正)精算师的全部课程,虽然有几门当初设计的高级选修课程(014、018、019)没按计划推出;而非寿险方向的考试课程则仅仅完成了准精算师课程和一门(012G)高级课程。非寿险方向的准精算师课程是将原来的(01-04,09)5门课程作为公共基础课程,另推出4门方向课(05G-08G)加在一起作为准会员资格。由于非寿险高级课程的推进速度缓慢,许多已完成这些课程考试的考生正期待着后续课程的推出。(已设计完成的精算考试课程结构如表1所示)。
要想全面系统地分析和评估上表1中汇总的我国现行精算考试课程体系并不容易,甚至不大可能,因为每个人的知识结构都有很大局限,都难以系统、全面地把握上述两个方向的课程内容。本文的分析,基于自1997年参与中精考试体系建设(包括寿险和非寿险)工作以来的经验和观察、基于对部分相关课程的教学实践、以及基于对国际精算教育及考试体系的追踪研究。考虑到现行考试体系的更新必须要有依据,要力求建立在正确理解实际背景和问题的基础之上,笔者先陈述对现行课程体系的总体判断,然后具体分析准精算师资格课程,对于寿险精算实务课程体系,本文不作阐述。
(二)对课程体系的总体判断和分析
1.设计理念重数学、轻管理,但对数学的学习要求,目前已落后于国际标准
寿险精算的考试课程体系设计于1997年,主要参照了SOA以及英国1997/1998年以前的考试课程架构,至今未作大的调整和修改。当时的SOA精算初级课程,主要以用于寿险负债评估的数学课程为主,但随后,精算职业越来越关注金融投资工具和资产负债管理问题,所需要的随机数学模型也越来越多,以英国精算考试为例,正是从1998年起,在初级考试课程中增加了《随机模型》和以其为数学基础的《金融经济学》两门考试课程,2005年又作过进一步的改革。这些变化没有及时反映到我国现行精算考试体系中。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课程科目
表1
一、准精算师考试科目(初级课程)公共课程(5门,必考)编号[]科目名称[]编号[]科目名称01[]数学基础 I[]02[]数学基础 II03[]复利数学[]04[]寿险精算数学09[]综合经济基础方向课(各4门,必考)寿险方向[]非寿险方向编号[]科目名称[]编号[]科目名称05[]风险理论[]05G[]非寿险精算数学06[]生命表基础[]06G[]非寿险原理与实务07[]寿险精算实务[]07G[]非寿险定价08[]非寿险精算数学与实务[]08G[]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二、精算师考试科目(高级课程)011[]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必012[] 保险法及相关法规
 (寿险保险监管与法律法规)[]必[]01
2G[]保险监管与法律法规
(非寿险保险监管与法律法规)[]必013[] 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选015[] 资产负债管理[]选017[] 团体保险[]选020[] 养老金计划精算实务[]选也几乎是从1997年左右开始,国际精算教育和考试课程设计理念开始从“应用数学”到“风险管理”的方向转变,特别是以澳大利亚精算学会推出《精算管理控制系统》(Actuarial Control Cycle,[5])课程为标志,精算职业和精算教育的理念发生很大变化。而这种理念的变化,还没有明显的反映到我国现行的精算考试体系中。
2.初级课程与高级课程之间的界线模糊,缺乏各自的明确目标
这一点以我国非寿险精算方向的考试课程设计最为显著。我国保险业实施2003年版《保险法》后,要求产险公司(包括再保险公司)也实习精算制度,中国保监会则以较快速度于2004年12月颁布了相应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发[2004]13号),要求各财险公司从2005年开始实施该制度,但实行该制度所需要的评估责任准备金的签字责任人,却不是可以很快培养和选拔出的。为了应对这一矛盾,当时的解决办法是利用5门(01-04及09)已推出的基础课程,较快推出4门非寿险精算需要的一门非寿险精算数学(05G)和三门急需的实务课程(06G-08G),暂时认可“准精算师”来做签字精算师。这样一来,在非寿险方向,准精算师和精算师的界线就没有了,或者说是“合二为一”了,只是考虑到认可两个不同方向的精算师的资格标准和技术难度要相对比较公平,才把06G-08G课程作为初级课程。而国际惯例是,准精算师资格课程不涉及本国或本地的具体实务内容,只涉及精算师需要具备的通用的基础原理、方法和模型技能内容。
按照这个惯例和原则,原寿险方向的基础课程中,07(包括08课程的部分内容)也涉及一定程度的中国实务内容。
3.各课程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课程体系的系统性不够
这主要是由各门考试课程负责人的知识结构限制和精力投入程度所决定的。以笔者为例,1997年底受委托开始编写05和08课程的考试用书时,仅仅只有两个多学期从事这两门相关课程的教学经验,对其它考试课程的结构和内容大多不熟悉。之后,2005年又受托编写08G考试用书,也只能说是对该课程的相关内容比较自信一点,也比当年负责05和08课程的考试工作时提高了一个层次,但仍然谈不上对整套考试课程体系的准确理解和系统把握,这必然会影响自己负责课程与其它课程内容之间的协同性,进而影响整套课程体系的系统性。
此外,有些课程的考试工作负责人不够稳定,更没有形成一个梯队,不具备可持续发展所应具备的基本必要条件。
4.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被初级课程牵制,对实务课程缺乏战略部署
参与我国精算资格考试工作的主要是两类人员,一类是高校从事相关精算教学工作的老师,另一类是业内的精算师。精算老师大都没有从事过精算实务工作,也大都没有系统把握多数精算考试课程的内容,主要参与精算初级课程的工作,工作性质是志愿者。业内精算师参与精算考试工作虽然也属于志愿工作,但在一定程度上是经过主管部门向其任职公司发通知或打招呼的结果,旅差费由公司负担,关键是公司精算师的确非常忙,包括受“跳槽”等因素的影响,往往难以保证对考试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总之,能够参与精算考试工作的人力资源是非常有限的,顾得了初级课程就顾不了高级课程,而初级课程考试的影响面大,所需要的人力资源更多。相对而言,对精算实务内容的高级课程的建设及其考试工作的资源投入,就显得捉襟见肘了,而这恰恰应该是考试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以非寿险方向为例,如上文提及,已经有相当一批考生已经通过了所推出的全部非寿险精算方向考试课程,但一直等不到后继考试课程的推出。
没有长期参与和从事精算考试工作,也许难以深切体会要维持一套考试体系运行的艰辛。不要说我国现有的资源,就是英国和美国的精算考试体系,也在逐渐设法减轻负担,英国的考试自不必说,多数课程都可以通过大学的对应课程和考试来抵免。美国的考试体系,传统上一直与大学体系相互独立,但从美国SOA和CAS最新的改革方案(参考文献)中可以看到,已经将三门重要基础课程:经济学、公司财务、应用统计方法(Economics,Corporate Finance,Applied Statistical Methods)采用大学学分来抵免。美国大学的课程设置比较规范,而我国大学精算课程设置的规范程度还远远不具备用来抵免精算资格考试的条件。
(三)对初级课程的考试内容及初步分析
认可准精算师资格的初级考试课程设置,是整套精算考试课程体系的基础平台,如果这个基础平台的设计不够合理,实务或高级课程的设计就很难合理、科学。我国非寿险精算方向的考试课程设置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和迫切的问题,上文中对此已多次提及。
为此,有必要先具体分析一下初级考试课程中的具体内容及其合理性,已求探寻比较理想或更为合理的课程结构。表2汇总了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资格考试指南中各课程的主要知识点和考试要求占比。如表2所示(对照表1),初级课程分三类:5门共同课程(01-04,09)和两个方向的各4门方向课。
1.共同课程
5门共同课中,01课程和02课程是数学基础课程。01课程是考试的起点,参照了SOA旧的考试课程起点,除微积分和线性代数之外,还包括常微分方程和数学规划内容,作为对比,现行的英、美考试课程中已不含这些内容,因为精算技术和职业发展要求,必须增加很多随机过程和金融模型的内容,这是02课程所没有涉及到的新内容,也是国际精算协会(IAA)最低教育标准中要求的内容。但如果只增加不减少,或不提高考试起点,整套考试课程体系就越来越太庞大。
03课程的名称是复利数学,是传统寿险精算的基础课程,但内容较少,考试内容仅设置了2小时。作为对比,英、美及IAA都将此课程拓展为“金融数学”课程,增加了不少金融模型,包括以随机过程表述的定价模型等等。
04课程是初级课程中的“核心”课程,考试时间也特别设置为4小时,是03课程考试时间的2倍,而且,初级课程中还有与其对应的07课程(非寿险精算实务),已经表现出了足够的重视。
中国准精算师资格课程(初级课程)的考试内容
表2
编号[]科目名称[]时间[]考试内容01[]数学基础 I[]3[]微积分(包括常微分方程),60%;线性代数,30%;运筹学(线性、整数、动态规划),10%。02[]数学基础 II[]3[]概率论,50%;数理统计,35%;应用统计(回归、时间序列分析),15%。03[]复利数学[]2[]基本概念,8%~15%;年金,20%~25%;收益率,15%~25%;
债务偿还,15%~25%;债券与其他证券,20~25%;利息理论的应用与金融分析,6%~15%;利率风险的估量:久期、凸性及其在债券价值分析中的应用,3%~5%。04[]寿险精算数学[]4[]生存分布和生命表,10%;趸缴纯保费,10%;生存年金,10%;均衡纯保费,15%;均衡纯保费的责任准备金,20%;总保费与修正准备金,10%;多元生命函数,10%;多元风险模型,10%;养老金计划,5%。05[]风险理论[]2[]短期个体风险模型,20%;短期聚合风险模型,30%;长期聚合风险模型,20%;效用理论及应用,20%;随机模拟,10%。06[]生命表基础[]3[]生存模型,40%;人口统计,30%;修匀法,30%。07[]寿险精算实务[]3[]寿险基础,15%~25%;定价,15%~30%;评估及偿付能力监管,25%~35%;养老金,10%~20%;中国寿险业精算规定及示例,5%~15%。08[]非寿险精算数学与实务[]3[]费率厘定,20%~30%;经验费率,20%~30%;准备金,15%~25%;再保险,25%~35%。09[]综合经济基础[]3[]微观经济学,25%;宏观经济学,15%;金融学,40%;
财务与会计基础,20%。非寿险方向编号[]科目名称[]时间[]考试内容05G[]非寿险精算数学[]3[]损失分布,15%;总损失的数学模型,10%;损失分布的统计推断,15%;损失分布的随机模拟,15%;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10%%;时间序列,15%;效用理论,10%;随机过程,10%。06G[]非寿险原理与实务[]3[]保险原理,20%;非寿险经营,30%;非寿险实务,30%;再保险,15%;保险监管,5%。07G[]非寿险定价[]3[]定价基础;风险暴露和风险分类;风险分类简介;费用估算;经验费率厘定;信度理论及信度调整;分类费率厘定;个体风险费率厘定;机动车辆保险定价;企业财产保险定价;非寿险定价的评估。08G[]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3[]基础概念与原理;责任准备金评估方法;准备金精算报告。05课程对应于SOA旧体系中的“151课程-风险理论”,学习资料也取自于SOA教材《精算数学》中大约3章的内容,因为主要内容就两项内容,理赔损失模型和破产概率模型,考试时间也就2小时。当初对这门课程的设计,就是仿照,没能考虑知识的逻辑性和系统性,比如加上一章经济学视角下的效用理论后,逻辑上反而乱了。其实,如果读一下Hans Buehlmann教授关于精算历史的回顾文章[4],就会对这门课程在精算教育和考试体系中的地位有较好的认识,现在,英、美以及IAA都将此课程扩展为包含生命表模型(04课程)在内的“精算模型”课程(英国CT4,美国Exam 4)。
09课程是初级课程体系中唯一的“文科”课程,把精算基础课程中偏“文”的课程全部“综合”成一门3小时的考试课程,包括《经济学》(微观25%,宏观15%)、《金融学》(40%)、《财务和会计基础》(20%)等课程。与英国现行考试课程相比较,09课程的知识点覆盖了英国的《经济学》(CT7,Economics)和《财务与财务报告》(CT2,Finance and Financial Reporting),以及课程《金融经济学》(CT8,Financial Economics)的部分内容。从学习和教学规律的视角看,这样设计很可能导致“不求甚解”的学习。
2.方向课程
准精算师资格或初级课程不分方向、不涉及本国具体实务内容,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但限于当时设置课程时的现实环境,初级课程中有涉及中国实务的内容,包括中国保监会的精算规定、财务、会计和税务方面的内容。除了寿险课程06G-08G外,07课程和08课程也程度不同的有类似情况。由于在初级课程分了方向,就引出08课程(包括05课程)与05G课程的内容协调及减少重复内容的问题。
此外,按照国际精算协会(IAA)的精算教育最低标准(这是任何精算职业团体加入IAA、成为其正式成员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需要“职业化课程”(Professionalism)作为一门正式课程纳入精算课程体系,它只是一个短期(1~2天)的培训课,不需严格闭卷考试。
三、我国精算考试体系的设计思路和初步方案
(一)目标与挑战
建立和完善我国精算考试体系,首先需要明确目标,即明确我国精算考试体系对我国精算师职业发展所应承担的功能。事实上,这是评估和分析我国现行精算考试体系的主要参照,是我们更新和完善现行体系的出发点。
笔者认为,我国精算考试体系的目标为:持续地吸引、培养和选拔出中国精算职业所期望的新成员,这些新成员不仅能够掌握国际通用的精算原理、方法和技能,更能深刻理解中国的实际问题,在不断理解和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证明和提升中国精算职业的价值。
我国现行精算考试体系究竟是“先进”还是“落后”,并不在于与英国或美国的考试体系进行比较,比他们的内容多、难度大就“先进”,否则就“落后”。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我们所建立这套考试体系,是否能选拔出业界需要的“中国精算师”。
实际情况是,我国现行精算考试体系从一开始就面临着与从20世纪90年代初陆续引进的北美SOA、CAS以及英国的精算资格考试的竞争,而且是长期的竞争。
以笔者从事教学工作12年的学校为例,在我所指导过的精算学生中,多数学生仅仅参加英国或美国的精算考试(简称A类),另一类学生则仅仅参加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简称B类),以笔者有限的观察,这些精算毕业生就业时,A类学生似乎有更多的面试和就业机会。针对这一现象,笔者在2006年5月访问日本精算师协会时,向其会长和秘书长提过同样的问题:在日本高校的精算学生中,只考美国精算和只考日本精算资格的毕业生,在毕业就业时,哪一类更能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和待遇?答案是:一样的。日本公司甚至更倾向于招收通过了日本精算考试的人。一种比较可信的解释是,因为日本公司的许多精算主管,自己就是仅仅考本土资格的精算前辈人。
我国的情况是,如果仅仅参加英美的精算考试,只能抵免5门中精考试课程,不能获得中国保监会认可的签字精算师资格,但为了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仍要坚持考英、美的精算师资格。所以,更为典型的情况是,许多有条件参加英、美精算考试的考生,通过考试学分抵免了5门中精课程后,开始进入“双轨制”,同时参加中、外两种精算资格考试。在2004年第一批通过中精考试获得“中国精算师”资格的7人(项宇、张晨松、朱仁栋、万声宇、蒋胜、刘占国和李鹏)中,情形大多如此。
笔者以为,在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初步建立和未来的一些年内,这也许不是坏事,可能有助于中精考试学习和借鉴英、美体系的经验。但如果这类“双料”精算师人数愈来愈多,而且表现优越,这对那些仅仅只参加中精考试的人形成了巨大的就业竞争优势和压力,中精考试体系的价值就值得怀疑了,不可能单靠行政政策的照顾和垄断来维持中精考试体系的生命力和竞争力。这是我国精算考试体系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我国台湾地区精算考试体系的消亡,很大程度上就是无法抗衡于已经存在的北美考试体系。
我们有无可能应对这个挑战?有!如果相信中国保险业有自己的特殊背景和比成熟市场更加复杂的问题需要解决,而这些问题不能仅仅靠高价聘请海外精算师来替我们解决,中国精算资格考试体系就还有机会。实践表明,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只有紧紧把握住建立中国精算考试体系的目标,充分并有效地利用现有精算教育资源,设计出符合我国实际并与国际精算教育发展方向相融合的精算考试体系才能应对挑战。
(二)设计原则和要点
针对所设定的目标,我国精算考试体系的完善工作牵涉到三个关键词:中国实际;国际原理及要求;现有精算教育资源。而这三个密切关联的要点可以成为我们完善现行考试体系的原则和方向。
第一点是指,我国精算考试体系建设的工作和战略重点必须放在把握中国实际环境和实际问题的实务课程内容上。否则,我国精算考试体系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套中文翻译版的外国精算考试,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将大打折扣。中国精算职业的价值在于它能更好地理解中国市场的实际背景和解决实际问题,可以将国外的精算原理和方法融会贯通于中国实际。虽然我国保险业还没有多少精算实务的积累,但我们可以考虑从问题出发来发展、推动和总结出我国的精算实务,哪怕是看上去不那么像“精算”的精算实务课程。举例来说,我国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交强险业务是最大、也是最需要精算的非寿险业务之一,精算的主要价值在于能够帮助行业和公司分析和评估该业务的真实成本,面对这样一个非常实际和迫切的精算问题,我们的解决方法和方向是什么呢?难道我们去学习北美CAS的Exam 6~7或者英国的ST 3及SA 3课程中的内容,就可以解决我们的问题吗?或者我们直接去请一个有丰富经验的海外精算师来替我们解决交强险的成本核算问题,包括定价和确定准备金?果真如此,精算也太容易,因而也就没有太大价值了。笔者以为,中国精算的价值首先在于去评估和衡量我们的实际问题和背景与CAS及英国对应课程中的原理和方法之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这就需要全面而非片面地看问题,从而对中国精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价值也就在这里了。
国际精算协会IAA精算教育指南课程名称
表3
编号[]课程名称[]课程英文名称1[]金融数学[]FINANCIAL MATHEMATICS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基础[]PROBABILITY AND MATHEMATICAL STATISTICS3[]经济学[]ECONOMICS4[]会计与财务[]ACCOUNTING5[]精算模型[]MODELLING6[]应用统计方法[]STATISTICAL METHODS7[]精算数学[]ACTUARIAL MATHEMATICS8[]投资和资产管理[]INVESTMENT AND ASSET ANALYSIS9[]精算管理[]ACTUARIAL RISK MANAGEMENT10[]职业化课程[]PROFESSIONALISM第二点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对精算职业和精算教育发展趋势的正确理解和把握,概括地说,精算职业经历了从保险承保经验数据的统计和数理分析、从产品线到公司负债的未来现金流的评估和分析、从负债风险评估到参与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以及从传统寿险到新型寿险、从寿险到健康险和非寿险、养老金计划领域逐渐扩展的一个过程,而精算教育和考试体系的发展则是一个对应于精算职业发展的要求而不断更新和变革的过程,职业发展需要什么,教育和考试就必须提供什么。其二是指中国精算师协会(CAA)将会申请成为国际精算协会IAA的正式成员,因此必须要满足IAA的最低教育标准,该标准被描述为表3中的10门课程[2]。
第三点是指,建立中国精算考试体系的理想目标必须与我们的能力和资源水平协调一致,不能好高骛远,做成“烂尾工程”。这就需要把握好两头,一头是我们所期望的理想课程体系,另一头则是从现行课程体系的问题出发,完成从现行体系向未来理想目标的过渡。
(三)初步方案
基于以上三个要点或指导原则,笔者提出一套考试课程体系方案,具体包括以下要点:
1.中国精算考试体系由准会员(初级)课程和正式会员(高级)课程两个层次的课程构成。准会员阶段课程,不区分寿险和非寿险专业方向,共由8门考试课程和一门职业化课程(短训课)构成。正式会员课程暂时分为寿险精算和非寿险精算方向,各包含5门考试课程,另加一门职业化短训课。
2.准会员资格的精算考试课程的内容主要涉及国际精算的原理和方法,不特别包含中国具体的实务内容,不低于国际精算协会IAA的最低标准,并尽量与英、美等精算资格考试大纲保持一致。充分与国际精算组织(IAA及其它精算职业团体)合作,吸收和采用其大纲,积极参与翻译国际通用教材,编写其中文版。
3.初级考试课程中,平衡“数学”和“管理”的内容。数学部分,通过设置《精算模型》课程,增加随机数学及数学建模的内容,并通过减少01课程中的数学规划等内容,提高考试起点。管理部分,增加一门“精算管理基础”课程,让学生初步了解精算工作的整套过程。同时,将09课程分解为需要系统学习和掌握的“经济学”和“会计与财务基础”课程。
CAA准会员资格考试课程(2011年方案,8+1门)
表4
课程名称[]考试内容(一律3小时)N01[]Fundamentals of Mathematics
数学基础[]修订02,吸收部分01课程内容。N02[]Financial Mathematics
金融数学[]修订03,增加金融经济学模型N03[]Models
精算模型(包括生命表)[](综合05、06)随机过程与秧;风险模型;破产概率;生命表;N04[]Economics
经济学(微观、宏观)[](修订09)宏、微观经济学N05[]Life Actuarial Mathematics
寿险精算[](修订04、及部分07的内容)N06[]Nonlife Actuarial Mathematics
非寿险精算 [](综合08、05G)N07[]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Finance
会计与财务基础[](修订011)保险版的“公司财务管理”课程。N08[]Actuarial Management
精算管理基础[]新增:对应于澳大利亚的Actuarial Control Cycle,属于管理课程。+09[]Professionalism Course for Associates
准会员职业化课程[]新增:一天的培训课程。4.在准会员资格课程中和正式会员资格考试课程体系中,都设置“职业化课程”短训课程,培训时间为一天,但目前暂时不分专业方向。
正式会员资格课程体系分为寿险精算和非寿险精算两个专业方向,各方向之下是否再细分方向,要根据精算实务的发展需要而定,即保监会将来是否要认定不同类型的签字精算师。两个方向的高级课程中,有很两门课程可以成为共同课,一门是“投资学”,另一门是“保险监管与法规”。
非寿险精算方向的几门高级课程,除2门共同课和可能增加的一门“再保险理论与实务”外,主要是将原来的3门初级课程06G-08G提升为高级课程。
四、过渡办法
在确定了课程结构方案后,更重要的工作有三件:
CAA正式会员资格考试课程(2011年方案)
表5
Subjects/课程名称[]考试内容(一律4小时)011GC[]投资学
Investment[]必考或选考均可,保持与寿险方向一致。012GC[]Law and Regulation for GI
非寿险保险监管与法规[]必考,修订012G。013GC[]非寿险费率与产品定价
Rating & Pricing for GI products[]必考,修订07G,增加机动车险定价内容。014GC[]准备金与财务报告
Reserves and Financial Reports for GI[]必考,修订08G,增加财务表报与会计。选考课015GS[]再保险理论与实务
Theory & Practice of Reinsurance[]“3选1”016GS[]非寿险实务
General Insurance Practice[]“3选1”017GS[]保险财务管理
Insurance Financial Management[]“3选1”+017GC[]Fellowship Professionalism Course (GI)
正式会员职业化课程(非寿险)其一,确定每门课程的考试内容要点和大纲。
其二,从现行体系到新体系的过渡方法和时间表,包括可行性分析和解决方案。
其三,新旧体系课程的对应转换关系,以及对英、美考试课程的抵免办法。
这三件工作的完成,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中国精算师协会教育考试委员会以及相关同仁会共同努力,争取尽快完成。
关于初级课程的考试内容和大纲,CAA教育考试委员会已经为每门课程拟定了一个初步的内容要点,待CAA理事会原则通过后,可由受委托的各课程负责人组织一个项目“志愿者小组”,提出该课程的详细大纲,包括各项相关考试工作,如教材(讲义)、题库编写等工作。
关于向新体系的过渡期,CAA教育考试委员会的意见是,在理事会通过方案后的两年内完成过渡。但非寿险精算方向高级课程的情况有所不同,应以最快的速度陆续推出,因为考生迫切期待后续课程的考试。
关于新旧体系课程的转换,一旦课程结构方案通过后,可以很快推出。但关于对英、美考试课程的抵免办法,有一定的难度,主要是英、美考试体系与我们的课程结构差异较大,并且也在不断变革过程中,,要采用一对一的抵免办法不容易。
无论如何,要完成这些具体而繁重的工作,还需要更多志愿者的参与和奉献。
[参考文献]
[1]谢志刚.中国精算教育体系中的问题和前景分析[J].第7届中国精算年会交流论文,刊载于《精算通讯》第6卷第1期.
[2]Bellis,C.,Sherpherd,J.et al.(2000),Understanding Actuarial Management:Actuarial Control Cycle,The Institute of Actuaries of Australia,2000.(中译本,王晓军、吴岚、赵桂芹等译).
[编辑:王一心]保险研究2008年增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