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剑指保险公司董事会 高管薪酬须上报
中国保监会针对此前发布的《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答记者问,表示为了加强对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的引导和管理,将要求保险公司在公司治理报告中向保监会披露相关内容。
据了解,在去年以来,保监会也对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状况进行了摸底检查,发现各公司董事会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做法。“有的公司会议召开比较随意,有的公司会议程序与法律要求不一致,有的公司连会议档案都没有完整保存。”保监会人士表示。
按照《指引》要求,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建立7-13人组成的董事会,并要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规定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比例。同时,针对目前一些公司不及时改选董事会,导致董事会“超期服役”的现象,《董事会指引》明确了董事会改选的相关程序。
保监会指出,为及时掌握公司的薪酬情况,加强对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的引导和管理,也要求保险公司在公司治理报告中向保监会披露相关内容。包括利润分配方案、薪酬方案、重大投资及资产处置、聘任及解聘高管人员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风险管理的议案不能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新京报 2008-09-05)
保监局发动员令 险企积极响应 应对攀枝花地震
8月30日16时30分,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攀枝花市仁和区交界地区发生6.1级地震。
震灾发生后,保险监管部门以及各家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灾情,部署抗震救灾工作,积极做好理赔服务。
保监局下发动员令
四川保监局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汇报了震灾情况后,第一时间就向保险机构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攀枝花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紧急动员起来,攀枝花市和凉山州保险机构成立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控灾情发展。
四川保监局局长王虎林对保险业抗震救灾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把防灾减损和抗灾救灾工作摆在当前首要位置,认真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防止损失扩大。二是各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要重点关注受灾地区,在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全力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的地市级支公司做好理赔工作。三是要注重自身的风险防范。四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上级机构和四川保监局上报地震有关情况。
各公司主动询险
此外,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已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一线,了解灾情,协助当地分公司积极开展查勘理赔。
比如,太平洋保险四川和云南分公司已积极联系承保的重大客户,主动询险。
地震发生后,太保产险相关领导在灾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四川、云南分公司,了解灾情,指导部署抗震救灾行动,要求分公司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员工生命与公司财产安全,全力做好灾区的理赔服务工作。四川、云南分公司迅速行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专人保持与攀枝花、西昌等受灾地区的联系,随时掌握地震情况,紧急部署查勘理赔力量,做好客户服务、余震预防等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员工、客户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等统计工作,为迅速了解灾情,太保产险四川、云南分公司又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当地银行、邮局等大客户进行了联系,慰问并了解受损情况。太保产险及时的主动询险行动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
由于这次受灾地区为边远少数民族乡村,据初步统计,截至9月2日,四川保险业共接到报案64件,其中主动联系客户10件,已确认2起死亡报案属保险责任,共赔付26666.67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不含学平险)4件,企业财产保险2件,农房险55件。已初步核查案件4件,且均为有效案件,损失金额有待进一步确定。当地保险机构目前未接到员工伤亡情况报告,有2家营销服务部受损,损坏房屋4间。
(中华工商时报 2008-09-09)
保监会再批两险企“入市”
9月8日,安信农保和信诚人寿获准开展股票委托投资业务,间接进入股市。至此,一周以来保监会已经批准了4家公司的委托股票投资资格。市场人士指出,在沉寂一段时间后,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保险资金“抄底”的信号。
据统计,今年保监会已累计批准阳光人寿、太平洋安泰、招商信诺等13家中小保险公司的股票投资方案。
(北京商报 2008-09-09)
保监会曝5千件投诉 保险公司违规成众矢之的
中国保监会近日下发到各保险公司的一份信访投诉处理情况内部通报文件,揭露了保险公司一些内部管理问题。
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共处理来信来访5448件次,同比增长24.7%。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和人保产险、中华联合、平安产险,分别成为寿险、产险投诉榜上的前三名。在群众来信来访中,投诉保险机构违法违规的占到了40.06%。
从各地投诉量来看,共有22个保监局信访投诉量同比增加,其中云南(266.67%)、内蒙古(144.44%)、湖北(101.64%)的增长速度最快。从投诉内容来看,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于:投诉保险机构违法违规(占40.06%)、投诉合同纠纷(占35.48%)、保险机构内部管理问题(占15.77%)。
在违法违规类信访件中,涉及产险公司的依然主要集中于批单退费、坐扣截留保费、制作鸳鸯保单、虚假保单套取费用、虚假赔款套取资金等弄虚作假问题;涉及寿险公司的仍以在营销培训中使用误导材料、在展业中夸大收益等欺诈误导等老问题为主,这两类问题占到全部违法违规类信访事项的53%。
(上海证券报 2008-09-11)
保监会严控保险员代收现金 300元以上投保人亲自办理
在保监会发布保险收付费新规之前,已有保险公司推行收付费零现金管理。
去年底中国人寿营销员1500万诈骗大案似乎也让监管部门“痛下决心”。保监会对于保险收付费管理的新规定已经下发保险公司征求意见,规定将严格限制保险营销员代收现金。
现金交费去保险公司
长期以来,寿险行业普遍采用保险营销员现金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的服务方式。不过人身保险业务迅速发展,买保险的消费者越来越多,现金交易量越来越大。个别地区曾发生多起保险营销员以保险名义实施诈骗和侵占、挪用保费和保险金的案件。
保监会指出,这些案件暴露出寿险公司内控制度上的漏洞,保险营销员经手现金是其中一个关键的风险隐患。事实上,有一些公司已经意识到了收付费风险并推出了内控管理方法,去年年底以来,湖南、辽宁和厦门等地已经开始推行收付费零现金管理。
据保监会拟定的《关于加强人身保险公司收付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应该严格限制营销员经手现金,300元以上金额的如果要现金支付需要消费者本人到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办理。“保险消费者不能前往的,保险公司只能通过银行或邮政储蓄柜台转账收取保险费和支付保险金、保险赔款”,但还必须有交费人身份证号码和交费银行账号。
关注“问题”营销员
保监会还要求保险公司建立销售人员诚信评价和预警机制,对一些容易出现重大案件的保险营销员高度关注。“也就是要关注投保人变更次数多、撤单件数多、退保率高、理赔率高、续收率低、流动频繁、客户回访成功率低的保险营销员。”
据《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应配备专人回访。比如对一年期以上人身保单100%回访;对1000元以上的退保客户、满期客户、理赔客户进行100%回访。
此外,保险单据、印章使用也将严格规范,不允许混乱使用。据了解,通知中要求保险公司在收到保费后应向消费者出具正式的收据或发票,任何保险公司和个人不得使用暂收收据、临时收据、复印收据等非正式单据。
(新京报 2008-09-12)
保监会下发通知 要求险企上报长期意外险数据
中国保监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从10月份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各保险公司应向保监会报送长期意外险等业务统计指标,同时须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未经批准,不得迟报统计信息。
保监会称,此举是为了“全面掌握长期意外险等业务发展情况,科学制定监管政策。”
通知指出,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各保险公司应按照“全科目、大集中、一级报三级”的方式,通过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向保监会报送新增指标统计信息。新增长期意外险等业务统计指标信息应与现行统计指标信息合并报送。
按照通知要求,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各保险公司应按照《新增长期意外险等业务统计指标》中标注的报送频度和报送层级,分别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统计指标。
据悉,自2008年9月1日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各保险公司可登陆保监会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测试库,对新增长期意外险等业务统计信息进行数据测试,以确保新增长期意外险等业务统计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上海证券报 2008-09-12)
保监会发文规范中介收费
9月12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要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务求专项治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保监会要求各保监局、各保险业社团组织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地区特点,制定专项治理方案,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集中整治社团组织的四类问题,集中规范涉及社团组织的政府行政行为,一边抓突出问题的解决,一边抓规范发展,重点健全社团组织工作长效机制。
据悉,各保监局、各保险业社团组织要按照文件要求的三个阶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每个阶段完成后都要及时将情况汇总报送保监会办公厅。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上海证券报 2008-09-13)
广东保监局紧急核查 百亿热钱进保险无依据
一则“不少于100亿元热钱借助银行渠道购买较高收益率的万能险等保险产品,进入广东保险市场”的报道,让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称“广东保监局”)上上下下紧急进行调研。
在9月4日下午广东保监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局新闻发言人、统计研究处处长杨燕歌表示,2008年广东人身保险市场92.63%的高增长是2004年以来趋势的延续,并非是如某些报道所说的百亿热钱造成的。
保费收入增速与全国相近
杨燕歌说,2004年到2007年,广东省(深圳除外)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长一直高于全国的增速,而且也高于同期江苏、北京、上海的增速,并不是在今年突然超过这些地区;2008年上半年,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63.94%,是去年同期(15.06%)的4.3倍,而广东省上半年同比增长92.63%,是去年同期(20.14%)的4.6倍。与全国的增速上升趋势吻合,也是近五年增速高于全国态势的延续。
广东保监局的分析认为,广东省今年上半年同比增长92.63%,也有其特定的因素影响,除了广东近年大力推动之外,今年资本市场的不景气导致大量资金流入;而银行由重点代理基金销售变成代理保险产品销售;同时,冰冻灾害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使得人身险销售也出现增长。
此外,最近一年之内,有8家人身险的省级分公司新落户广东,这相当于原有17家的50%,他们的业务拓展也成为今年前8月增长的巨大动力。
前8月外籍人士保费8.3亿
而据此前媒体报道,“收入中等偏下的香港居民是热钱来源,珠海、中山、东莞等城市成了热钱流入保险领域的集中地。投保金额都在两三百万左右。”广东保监局为此专门进行过调查,统计发现:今年前8个月,上述三个地区包括港澳及其他国家地区所有外籍人士投保总共6991人,保费收入8.3亿元,占同期人身险保费收入的8.33%,人均保费11.9万元。经调查,其中大部分都是广东本地居民移民性质或在粤工作外籍人士,而且其中大部分是属于续期保险性质,并非热钱投机。
杨燕歌认为,从热钱的流动性、短期性、投机性等角度来说,即使是把这部分外籍人士的投保认定为热钱也是不合理的。因为投资性保险产品进出成本很高,又不具备很高的流动性,比如某些分红产品,一年内退保只能拿回40%。此外,目前情况下,无论是从保险产品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还是保险市场的成熟度,以及保险产品的回报率,香港保险市场一直要好于广东市场,这也是为什么一直以来都有广东富有人士选择在香港购买保险的原因。她举例说,同一家跨国保险公司,在香港销售的万能寿险的结算利率一般在5%左右,而其广东公司的结算利率则只有3%左右。
对于媒体报道“热钱估计有百亿元”的说法,杨燕歌表示自己也不太知道这个数据是怎么得出来的。
人身险市场确存过热现象
有意思的是,有关报道引用的是国内著名保险专家、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执行院长郝演苏教授日前在广东调研的结论。广东保监局新闻发言人对郝演苏教授言语之中充满敬意,但表示郝演苏此次调研,保监局并不知情,也未提供相关数据。
业内人士也指出,如果真有热钱存在,其总量大小也是一个非常难以估算的课题。有关媒体的报道难以找到确实的事实依据。
不过,广东保监局也承认,今年以来人身险市场过热情况非常严重,这一全国性的情况也已经引起保监会及各市场主体的高度关注。而针对银保市场的过热情况,广东保监局已经开展银行保险专项现场检查进行规范。
(第一财经日报 2008-09-05)
浙江集中治理寿险销售误导
从9月开始的每周五,浙江保监局寿险负责人将亲自接听寿险销售误导的投诉电话。这是一场针对寿险销售误导的持续两个月的集中治理。
“寿险业今年的增长非常快,但是销售误导的现象又一直屡禁不止”。浙江保监局寿险监管处负责人表示,大力治理销售误导是为了保证寿险业今后更健康发展。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寿险(不含宁波,下同)保费收入201.24亿元,同比增长57.48%,浙江寿险业和全国一样进入十年来发展最快的年头。但数据也显示,投资型险种成为主力,万能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27%,投连险同比增长408%,投资型险种的爆发式增长也带来一些问题,比如业务员夸大收益,混淆保险与其他投资产品的概念等销售误导成为今年保险投诉的一大热点,导致产品退保率上升。寿险各业务严重“偏科”发展的同时,银保业务规模的急剧扩张也成为监管部门的一大隐忧,通过银行网点销售的万能险、投连险,也引发不少销售误导的投诉。
9月1日,浙江保监局组织召开了全省人身险市场销售误导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了浙江省人身险市场销售误导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这次两个月的集中整治的范围是浙江省内所有人身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同时包括银行邮政代理渠道和个人营销两个渠道。在集中整治结束后,浙江保监局仍将治理销售误导作为工作重点来抓。
目前,浙江寿险业已经实施了投保提示制度,并严格实行十天的犹豫期,投保人在认真阅读投保提示后一般都能避免上当受骗。
(浙江省保险学会 大伟、邵颖 2008-09-07)
广东保监局清查银邮业务
近日广东保监局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下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业务结构,有效调控增长速度,防止广东人身保险业大起大落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展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专项检查,着力推动人身保险市场软着陆。
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五方面的内容:银行邮政代理销售人员是否取得相关资格、保险机构是否对银行邮政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银邮代理业务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误导行为,人身保险公司是否支付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的其他激励费用给代销人员、人身保险公司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客户回访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是否能够妥善处理因销售误导而引发的各类纠纷。
广东保监局新闻发言人、信息统计处处长杨燕歌女士表示,将对调控措施执行不到位、调控效果不明显的保险公司采取限制其设立分支机构、进行监管谈话、开展专项检查等监管措施,切实推进银行业务结构的调整。
(广东保险学会 梁剑华 2008-09-10)
福建保监局和福建省工商局联合发布航意险消费警示
近日,福建保监局与省工商局联合在省内各主要媒体、网站发布《福建省航空意外保险消费警示》,提出2项建议,一是在购买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时,应注意代销机构必须持有福建保监局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以及经营范围含有代理销售人身意外保险业务的《工商营业执照》;二是在购买航空意外险及其替代产品后,可通过保险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以辨别保单的真伪。
(福建省保险学会 2008-09-11)
安徽保监局着力规范银行保险市场发展
日前,安徽保监局召集全省各家银行和保险机构召开全省银行代理保险工作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合作、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维护银行代理保险市场的良好秩序,进行了工作部署。
一是强调合规经营。规范对手续费的管理,强化对培训费的管理,强化销售人员的资格管理。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保险公司切实加强产品培训、宣传、销售、客户回访等各环节的管理,开展银保市场专项检查,以销售误导和账外支付手续费为检查重点。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下一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重点规范手续费、培训费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以及对违约责任的追究等内容。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与银行业协会的沟通合作。
四是形成监管合力。保监局将不断建立健全由人行、银监局、保监局共同参与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与银监局特别是市一级的分局联合开展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资格管理、业务内部管理、手续费管理、销售人员资格管理、产品销售、行业内外沟通与交流等七个方面的整顿规范。
五是加强消费者教育。推出投保提示制度,加强对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提示和教育,将经营风险控制在保险单签发之前。
(安徽省保险学会 200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