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美林银行:禁止银行储蓄柜台销售投连有利提升险企收益率 投资银行美林近日发表报告指,中国保监会禁止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保险,虽然会令保险公司今年的保费收入增长放缓,但公司在重新组合产品之下,将有利提升收益率。 美林在报告中指出,中国最大寿险企业——中国人寿受新政策影响最小,因为其于去年上半年只有少于1%的销售是来自投资连结保险,而且更于去年底已停止销售有关产品。该行维持予中国人寿、中保国际以及平安保险“买入”的评级。 该行预期,新政策将促使保险公司推出更多保障型产品,有利提升收益率,料今年全年仍可录得盈利增长。该行相信,保险公司今年首季的保费增长将会放缓,加上受到去年度令人失望的业绩影响,股价于第一季度将窄幅上落,但料可于第二至三季度有较好的升幅。 保监会前日宣布规范投资连结保险销售,将自3月15日起,保险公司委托银行代理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严格限制在银行理财中心和理财柜销售,而保险公司在银行渠道销售投连险,其新单趸交保费不得低于3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2008年,我国保险市场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是2002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统计显示,截至去年末,保险全行业销售的投连险占到整个寿险业保费收入的5.79%,万能险占到寿险保费收入的19.77%,分红险占到寿险保费收入的51.77%。去年寿险行业退保率为3.78%,比2007年下降了0.94%,其中退保较集中的险种主要为投连险。(信息时报 2009-02-04)
“互碰自赔”考验产险公司内功 交强险“互碰自赔”新规实施半个月以来,一些产险公司反映,由于目前大多数车主仍不了解新规,依然按老方式处理事故,给自己添了不少麻烦。保险业内人士指出,今后互碰自赔的普及将对产险公司的办事效率提出更高要求,也更加考验险企现场勘查能力。 需同时满足6个条件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规定,自2009年2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深圳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没有实行“互碰自赔”前,甲乙两车相撞,都有交强险,都有责任,双方索赔需要共同约定时间一起到两家保险公司分别为对方的车辆进行查勘定损,甲乙各自修车后,各自支付自车修理费用,再互相结清费用,交换发票,到各自的保险公司索赔。 按照“互碰自赔”处理机制,甲乙双方可以就近查勘,各找各的保险公司给自己的车辆定损,不用再往返于各方保险公司,直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自己车辆的损失就可以了。 据介绍,互碰自赔需要同时满足以下6个条件:两车或多车互碰;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轻微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事故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平安保险有关人士表示,在各类车辆事故理赔中,小事故占整个出险比例60%多。这还是一个比较保守的数字,应该有许多车主可以享受互碰自赔新规带来的便利。 不过,从深圳市的一些产险公司了解到,这项方便广大车主的新政尚待普及,还没有被车主们充分运用。一家保险公司的勘查人员王先生表示,不少车主还不知道或不了解“互碰自赔”,当遇到事故时仍按旧方法处理,为了推卸责任而争吵,等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时,“互碰自赔”的提议甚至不被车主接受。 考验险企现场勘察能力 此外,产险公司人士纷纷表示,“互碰自赔”主要是方便了车主,对保险公司来说则是一大考验,一是考验保险公司的办事效率,二是考验保险公司现场勘察能力。 为了保证整个城市道路的畅通,互碰自赔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勘察的速度和能力更高,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而且,“互碰自赔”机制涉及到不同公司之间的信息互换、单证传递等传统流水作业,如何确保相互代查勘、认可定损标准、业务财务相互结算的及时准确,是对产险公司后续服务的一大考验。 一位产险公司负责人还表示,由于保险公司不再看对方的车子,因此有的车主可能自己撞到花台、电线杆,又没有投保商业车损险,就冒称与其他的车子互碰而骗保。“互碰自赔”新规可能为交强险引发更大的道德风险,这就要求产险公司今后严格勘验,如果对痕迹有疑问,会要求车主提供对方车辆的车牌号码和保险公司,在行业内通过各种方法进行核实。(中国证券报 2009-02-07)周道许:保险中介要充当保险市场的搜索引擎 2007年底,我曾经发表观点说保险越发展,中介越重要,中介重要性体现在四个不可缺少:保险业要实现科学发展,保险中介不可缺少;保险业要服务和谐社会,保险中介不可缺少;保险业要提高服务水平,保险中介不可缺少;保险业要满足消费群体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保险中介不可缺少。中介市场的发展水平是体现一个国家保险整体水平的一个标志。当时还提出了保险中介发展的四个问题,存在着四个不协调: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关系不够协调;保险中介机构自身的实力,不能充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还不协调;保险中介的定位,与它更好发挥作用不协调;保险中介在市场上的表现,保险监管对他的希望和要求不协调。 一年多过去了,保险机构在整体实力、专业化水平,与保险公司的关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险销售、保险服务四个方面都有了非常大的变化。 第一,一个明显的进步是我们中介机构的实力得到了比较好的提升。去年机构、市场、业务和盈利水平都得到很大提高,尤其可喜的是三类中介机构目前还有盈利,盈利数量不大,1.9亿元,近2亿,但说明发展实力有了大的提升。 第二,整个中国中介机构专业化水平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现在中介机构的专业人才数量和质量,包括IT信息化建设水平、公司内控和组织管理能力都有很大的变化。中介机构向专业化方向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第三,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的关系比以前有了明显的变化。并且出现了一个苗头,保险中介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在某些方面越来越密切,比如说,与产险公司的合作上,很多产险公司把产险理赔委托给中介机构;寿险公司方面,有些寿险公司专门做产品开发,把越来越多的寿险销售委托给寿险中介机构来代理销售。 第四,中介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的项目、重大实践上经常能听到保险中介的声音,比如支持中国奥运会,为“三农”服务,一些重大的国家基础设施和基础项目都体现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水平。 下一步保险中介机构应该如何发展,我有四点建议,也就是处理好四个关系: 第一,处理好为保险公司服务和为保险消费者服务的关系,更加注重为保险消费者服务。从根本上讲,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的利益是一致的,都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保险服务,但是在具体操作时,为保险公司服务和为保险消费者服务有不一致的时候,这时候我发现保险中介机构往往会偏向为保险公司服务,谁给钱我为谁服务,这是不错的。但我们认为,在这方面应该更注重对保险消费者服务,保险消费者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为保险公司服务暂时获得了更多的业务,但时间一长,受损的是整个公司、整个行业、整个市场。 第二,匹配保险需求和保险供给的关系,保险公司要发挥搜索引擎的作用,一个中介市场能不能发展关键取决于需求。中国保险需求不存在问题,保单成本很低,马克思曾经说过,从产品到商品的转化是惊险的跳跃,如果这个跳跃跳过去了,就发展了;如果跳不过去就是资本家的。我们不存在这个过程,所以就供给方面来讲,理论上我们是无限供给。 第三,保险需求也没有问题,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人口结构正在发生变化,说明我们保险市场有需求的增长,这对保险中介没有问题,为什么保险中介还没有达到完美的境界呢?我觉得,这是因为保险市场不发达,就是要匹配好中介需求和供给的关系。保险中介市场要充当保险中介市场的百度和google,为保险中介消费者搜索到最适合的产品。 有两个理论:一个是长尾理论,长尾理论最大的贡献是颠覆了传统理论20%的客户能给我们带来80%的市场理论。现在的整个社会正在向差异化、多样化方向转变,长尾理论是传统消费模式,就是我提供什么,你消费什么。而现在的长尾理论,就是消费者需要什么我就提供什么。当前市场上是两者并存,从未来发展方向来说,长尾消费代表着未来。所以,保险中介应该准确地把握未来保险业的发展趋势,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差异化的服务。 第四,实现我们要从红海战略向蓝海战略转变。红海战略就是铺机构、拉摊子,增加人员实现业绩增长,现在要实现蓝海战略。现在保险中介机构也出现部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值得关注。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的监测,进一步化解保险行业的风险。要提高我们保险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保持良好发展环境。中国有句古话“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中介机构只有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才能在外部不利的条件下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政府有关部门也有责任为中介服务机构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舆论和法律环境,只有内外部因素结合起来,相信中国保险机构一定会有大发展,中国保险中介行业一定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中国保险报 2009-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