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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 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445家,兼业代理机构136634家,营销员2560532人。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8043.50亿元,同比增长38.84%,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2.21%。全国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720.02亿元,同比增长19.88%。全国专业中介机构整体盈利25502.19万元,同比增长30.81%。 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445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1822家,保险经纪机构350家,保险公估机构273家,分别占74.52%、14.31%和11.17%。 截至12月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达到67.91亿元;总资产达到94.94亿元,比上季度增长11.96%,同比增长21.50%。 (二)业务情况 2008年,全国经代渠道实现保费收入515.04亿元,同比增长44.08%;占全国保费5.27%,同比上升0.19个百分点。 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代理保费收入269.70亿元,同比增长41.52%;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76%,与去年基本持平。从业务结构来看,保险代理公司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高于人身险,分别占全部代理保费收入的70.26%和29.74%。 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245.34亿元,同比增长47.02%;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51%,同比上升0.14个百分点。其中,实现财产险保费192.59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78.50%,占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24%;实现人身险保费42.39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17.28%,占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的0.57%。再保险业务类保费收入10.36亿元。 保险公估公司评估估损金额264.96亿元,同比增长94.31%。 (三)经营情况 2008年4季度,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共实现经营收入71.45亿元,同比增长46.20%。总体盈利25502.19万元。 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代理手续费收入33.53亿元,同比增长56.10%。其中,财产险手续费收入23.56亿元,同比增长43.13%,占全部代理手续费收入的70.27%;人身险手续费收入9.97亿元,同比增长98.61%,占全部代理手续费收入的29.73%。全国保险代理公司全年实现盈利406.84万元。 保险经纪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6.50亿元,同比增长31.25%。其中,财产险佣金收入20.12亿元,同比增长30.99%,占全部经纪业务收入的75.92%;人身险佣金收入2.81亿元,同比增长48.68%,占经纪业务收入的10.61%;再保险和咨询类佣金收入3.57亿元,同比增长21.43%,占全部经纪业务收入的13.47%。全国保险经纪机构全年实现盈利21402.54万元。 保险公估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1.42亿元,同比增长58.61%。其中,财产险公估服务费收入为11.02亿元,人身险公估服务费收入约116.97万元,其他收入3895.74万元。按照险种划分,财产险公估服务费收入的构成为:机动车辆险5.64亿元,占51.18%;企业财产险3.22亿元,占29.22%;货运、船舶险1.17亿元,占10.62%;建筑、安装工程险3840.73万元,约占3.49%。全国保险公估机构全年盈利3692.81万元。 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国共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36634家,比上季度末减少2999家,减少类型主要是邮政类和车商类机构,分别比上季度减少了1412家和2385家。 表1 2008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数量情况类型 数量(家) 占比(%) 银行 75861 55.52邮政 17994 13.17铁路 461 0.34航空 1804 1.32车商 15061 11.02其他 25453 18.63合计 136634 100.00 (二)业务情况 截至年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4148.46亿元,同比增长85.03%,占总保费收入的42.40%,同比上升10.53个百分点。 表2 2008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业务情况类型 保费收入(亿元) 占比(%) 银行 2912.47 70.21邮政 634.05 15.28铁路 5.52 0.13航空 1.86 0.04车商 215.59 5.20其他 378.97 9.14合计 4148.46 100.00 (三)经营情况 2008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代理手续费收入178.25亿元,同比增长65.69%。 表3 2008年3季度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经营情况类型 手续费收入(亿元) 占比(%) 银行 96.89 54.36邮政 19.81 11.11 铁路 0.49 0.27 航空 0.46 0.26 车商 21.52 12.07 其他 39.08 21.92 小计 178.25 100.00 三、保险营销员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2560532人,比上季度末增加159713人,增长6.65%。其中,寿险营销员2251664人,增长7.84%;产险营销员308868人,与上季度末基本持平。 (二)业务情况 截至2008年4季度末,保险营销员共实现保费收入3380亿元,同比增长5.83%,占总保费收入的34.55%。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2681.11亿元,财产险保费收入698.89亿元,分别占同期全国人身险保费和财产险保费收入的36.00%和29.91%。 (三)经营情况 2008年,保险营销员共实现业务收入470.32亿元,同比增长5.89%。其中,寿险营销员佣金收入为405.72亿元;产险营销员手续费收入为64.60亿元。 四、市场特点 1.保险中介市场整体发展平稳。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但总体上保持了平稳势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同比增长38.84%,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2.21%。保险中介整体业务收入同比提高19.88%。 2.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状况有所好转。从整体上看,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情况进一步好转,经代渠道在全国总保费的占比同比提高0.19个百分点,比上季度提高0.86个百分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经营收入同比增长46.20%,盈利同比增长30.81%。但是,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第4季度亏损814.41万元。 3.银保业务快速扩张。2008年1季度银保业务实现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28.71%,2季度同比增长159.58%,3季度同比增长158.27%,4季度同比增长106.53%。但从4季度开始,银保业务增幅明显下降,代理保费占全国总保费比例为29.77%,与上季度相比,下降了近3个百分点。 图1 2007年1季度—2008年4季度银保业务占全国总保费收入占比曲线图4.营销员队伍数量保持高速增长。近年来,营销员队伍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从2007年1季度的163.5万人发展到2008年底的256.1万人,增幅达56.64%,在促进保险业发展,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太乐观的情况下,营销员队伍的过快增长,可能加剧或暴露保险营销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带来的问题。 图2 2007年1季度—2008年4季度营销员人数曲线图5.保险中介服务社会能力有所提高。在抗击雨雪冰冻和汶川特大地震中,保险中介机构除积极捐款捐物以外,还奋战在抗震救灾的第一线,提供专业服务。如保险公估机构承担了电线、输变电设备等大型项目的估损工作,保险经纪机构及时查勘理赔,维护被保险人利益。此外,保险中介机构还在服务三农、北京奥运会以及一些重大的国家基础设施和基础项目建设中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2009年保险中介监管政策取向 2009年保险中介监管工作将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贯彻全保会和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树立科学监管理念,适应形势变化,关注市场,关注风险,加强监管,夯实保险中介制度基础, 着力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着力服务保险业和经济社会大局,化解市场风险,提振行业信心,树立市场信心。 (一)着力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 按照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以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为抓手,以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突破口,标本兼治,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选择部分区域和部分保险公司,对中介业务进行深度调查,由点及面,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从制度和机制上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的治本之策。积极探索打击保险公司利用中介机构虚开发票、非法套取资金,纵容放任保险中介机构欺诈误导、挪用保费等行为的有效手段和途径。结合专项调查,强化保险公司对自身中介业务的管控意识和管控责任,建立相关处罚措施和手段,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着力化解保险中介领域风险隐患 继续高度警惕中介市场的非法集资、传销风险,坚持抓早抓小,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采取通报、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保险公司和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市场惩戒机制。深入研究保险营销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和体制风险,引导保险公司转变保险营销员的激励机制,使保险营销走上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总结近年来兼业代理机构监管的新思路,切实强化保险公司管控责任,明确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业务监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同时,针对银保业务中的销售误导等风险,研究从代理资格、宣传材料和销售行为、消费者投诉处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大规范力度。发挥投诉、咨询等渠道的监控作用,高度关注中介市场欺诈误导、商业贿赂等问题。 (三)着力推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 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作,推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建立规范科学的机制,识别、评估、监测、控制保险中介市场风险,提高保险中介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现监管力量的优化配置。根据监管实践,不断完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研究开发保险中介分类监管专用软件模块,提供信息技术支持,提高工作效率。 (四)着力夯实保险中介监管基础建设 以新《保险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加强监管法规制度建设。完成《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结合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专项调查,制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规定,切实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通过废、改、立,进一步建立起简洁、有力、有效的保险中介监管规章制度体系,不断强化监管制度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加强信息化建设,改进监管手段。加快保险中介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和保险中介市场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试点和上线推广进程,推进保险兼业代理监管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充分有效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用数字和曲线说话,提高监管效率。 (五)着力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将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销售误导等问题的惩治力度。分析信访投诉反映的市场问题,研究解决方案。普及风险和保险知识,提示保险消费风险,提倡科学理性的保险消费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维权能力,实现好维护好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中国保监会网站 2009-02-11)
平安“富通困局”警示中国利益急需维护 中国平安以一张高高举起的反对票联合一半股东,在比利时富通集团股东大会上终止了出售富通资产的进程。被否决的议案包括荷兰政府购买富通在本国的资产、比利时政府收购富通银行、法国巴黎银行购买富通集团比利时银行75%的股权及其在比利时保险业务的10%三笔交易。这当然是一次维护平安大股东尊严、强调公司治理原则的胜利,但远远不具有决定性。 在今后,中国平安仍将面临艰难的选择:如果新议案仍然不能做出有利于股东方的选择或让利有限,平安是继续持股等待渺茫的翻本机会还是干脆退出认栽;如果比利时政府不打算削减其强烈的干预意志推行国有化,平安该拿这些被稀释的股权怎么办? 回过头来看,对于这场从雄心勃勃开始,却成为一场损失200亿元并仍在持续中的痛苦,中国平安有许多可以总结的地方。比如,富通决定出资134亿欧元并购荷兰银行之际,曾经隐瞒了其所持有的57亿欧元美国次级债券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其财务造成的潜在影响,而中国平安对此事前并不了解。正是并购荷兰银行的交易和愈演愈烈的次贷危机,最终击垮了富通。如果平安收购富通股权时仅凭公开信息或富通单方面信息,那么投资显然有轻率之嫌。 又比如,对于比利时政府只补偿欧盟个人股东,不补偿机构股东和非欧盟股东的不平等方案,平安竟然出奇地安静。而当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政府向富通投资112亿欧元分别收购其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后,平安对于荷兰与比利时政府迫使富通集团董事会同意分别向荷兰、比利时政府廉价全盘出售其核心优质资产而只保留劣质资产的做法显然缺乏准备,既没有通过向政府诉告以求通过政府间协商维权的表现,也没有及时提出有利于己方的交易替代方案。实际上在此前,从欧洲到美国,在银行国有化或准国有化浪潮中,政府通过享有优先股权、倒手转卖股权等方式保证自己利益而忽略股东利益的事实已在不断发生。 平安对此本应有所警觉。更何况,在去年12月,比利时内阁就是在“富通门”事件中因被司法裁定存在“政治力量干预司法”的迹象而被迫辞职。对于企业的海外经营来说,当地的政治风险是最大的风险,更不用说这场政治风险直接与自己的投资项目有关。既没有向政府申请帮助,也没有做法律准备,这反映出平安风险意识的麻木和应对手段的缺乏,这实际上是企业面对海外投资智力不足的体现。智力不足,当然对于比利时方面在银行国有化浪潮中客观上损害了中方利益的行为无法起到有力的制约作用。 对于平安在经营和投资方面的行为作风,近期市场上一直有种种不同的看法和批评。对于平安在富通项目上的表现,也尽可多方面反省。这种反省对于所有进入海外扩张期的中国企业都是有益的。 但是也必须看到,平安的“富通困局”不仅是平安自己的困局,也不仅是其流通股大股东汇丰保险、香港上海汇丰们的困局,更是国有资产的困局。平安在比利时股东大会上试图维护的不仅是中国平安及其客户的利益,更是国有资产的利益。平安在大会上否决的不仅是对自己利益的可能侵蚀,更是否决了对中国资产的可能冒犯。事实上,平安与富通的恩怨情仇是一次成本巨大的提醒:在金融危机还没有消退的情况下,中国企业如何重新归置和整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被称赞、自由经济是主流经济学的时代所学会和积累的初步经验,如何适应市场和经济学正在被匆忙地、凌乱地重新定义的新时代。这也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学习的新课题。 因为中国平安、中铝力拓巨亏等事件,国资委已经连续发出预警,要求在海外投资并购、高风险投资、主业经营之外的发展战略投资项目等方面克制投资冲动。但是这远远不够。中国企业终究要走向世界,防御性的姿态不能帮助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也培养不出中国企业的狼性和在危机面前正确决策的素质。 在当下,在各国政府出资稳定并进而控制金融业成为潮流的同时,一些政府以种种措施阻碍外国投资者有效控制、使用和处置本企业的财产,使得外国投资者作为股东的权利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或实际上被取消,从而构成类似冻结海外资产的非法征收,正在成为中国企业的新海外风险。平安即是此种风险的受害者。如何应对这种变相违法行为,仅凭企业自身显然力有不逮,中国政府部门以什么样合适的方式介入、主导,帮助中国企业消除这种风险已经非常急迫。 国际法庭仲裁、政府间协商、国与国政治关系考量,所有这些不是中国平安们可以承担的。中国平安能做的,只是在股东大会上阻击。单凭这一公司法则,不可能扭转被动局面。从维护国家利益的高度出发,现在需要政府出面,对于欧洲银行国有化浪潮中的变相征收中国企业股权的行为,合理地举起反对票。这不仅涉及怎样帮助企业海外投资止损,更涉及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的信心和布局。这是更大更重要的战略利益。(华夏时报 2009-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