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思考
孙晓文 孟辉
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吉林长春130061 ;2.长春税务学院,吉林长春130061
[关键词]存款保险;金融体系;金融风险;存款人利益 [摘要]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入世后,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日益扩大,金融业竞争越来越激烈,金融风险不断增加,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从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一个符合我国卧清的存款保险制度。其总体模式可设计为:由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保监会领导,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为主要目的,强制经办储蓄存款业务的境内所有金融机构投保,建立集监管援助、理赔等功能于一体的存款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