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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承保危险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二)
李政明
2·相当原因的荆断 对近因的判断,有两种力法。对相当原因的判断,则分为两个步骤:
首先,在损失发生的特定情况里,有哪些原因存在?将这些原因找出来, 其次,在上述情况里,哪些原因在一般的情况下,也将引起同样的损失了如果某项或某几项原因不但在该特殊情况下,而且在一般情况下,都将使损失发生;那么,该项或该几项原因均为“相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