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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专业和诚信建设实现保险公估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陈文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100140)

    [摘要]保险公估是保险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保险公估的功能和作用主要体现在辅助社会管理,发挥桥梁作用,体现专业优势,助推保险改革等方面。近年来我国保险公估业得到较快发展,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迅速扩大;盈利能力显著增强;专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不断深化。保险公估发展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导向,注重诚信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改进服务,以专业化来不断提高公估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关键词]保险公估;功能和作用;承保和理赔
    [中图分类号]F84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306(2008)06-0005-02
    Abstract:Loss adjustment is a key component of insurance industry chain. I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assisting social management, bridging players in the industry, providing expertise and driving 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insurance industry. China′s loss adjustment industry has made desirable progress in recent years, including rapidly increasing number of loss adjustment institutions and business volume, significantly improved profitability, improving service quality, and deepening cooperation with insurance companies. Further development of loss adjustment industry should follow the Scientific Outlook on Development and emphasize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 interests. Loss adjustment industry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build its good faith and improve its capacities to attai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rough reform, innovation, service improvement and specialization.
    Key words:loss adjustment; functions and roles; underwriting and claims settlement

一、保险公估是保险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
(一)保险公估的定位
在金融行业里,保险业发展相对滞后;在保险业里,保险中介发展又滞后于保险公司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中介要实现发展,自身的准确定位显得尤为重要。保险经纪公司,应该成为全社会的风险管理顾问。目前许多保险经纪公司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行业和企业把保险经纪公司当成他们的风险管理顾问,进行风险保障安排。保险代理机构是保险公司向外延伸的触角,可以在保险销售和服务上发挥网络延伸作用。对于保险公估机构,也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位。保险公估机构应该成为专业、公正的保险理赔专家。保险公估是市场经济下的一种制度安排。为了减少交易双方的摩擦,在很多情况下,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需要一个独立的第三方,通过这个独立第三方来确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能接受的赔付金额。而这种制度安排必须建立在公正、专业的基础上,保险公估机构只有以公正、专业的服务才能搭建起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互信共赢的桥梁。因此,“公”字当先、科学严谨,即公正、专业,应该成为保险公估业最鲜明的行业特征。
(二)保险公估的作用
保险是一个完整的价值创造过程,其价值链包括保险产品设计、保险销售与服务、定损理赔、资金运用等多个环节。保险公估是保险产业在定损理赔这一价值环节上实行专业化经营的载体,是保险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保险公估的功能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辅助社会管理,拓展保险业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保险活动覆盖面极广,保险标的遍及经济各行各业和社会各个方面。保险标的承保前评估和出险后的勘察、定损等活动,离不开各领域专业技术的支持。保险公估在实行专业化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多领域的技术支持体系优势,有力地提升了保险业的技术性特征和能力。保险公估参与保险活动,可以促进保险业更好地发挥经济补偿功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发挥桥梁作用,促进保险公司和客户关系和谐稳定。保险公估是联系保险公司和客户的重要纽带,其桥梁作用主要体现在承保和理赔两个方面。目前,“理赔难”是我国保险市场中存在的痼疾,也是导致社会各界对保险业负面评价最多的问题之一。保险公估可以在独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立场上,维护被保险人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在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发挥润滑剂的作用。
三是体现专业优势,提高保险业运行效率。专业化分工和规模经济效应可以提高效率。保险中介市场的专业化分工主要体现在承保、理赔甚至广义保险中介的产品和费率服务等方面。保险中介一方面可以通过专业化分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能够挖掘保险公司尚没有开发的领域,从而提高承保过程的效率。
四是助推保险改革,促进保险业转变机制。我国保险业体制和机制的全面转换,离不开一个包括保险公估在内的功能完备的中介市场的支持。保险中介机构的出现有助于改变保险公司大而全的传统经营模式,使保险公司可以更多地投入到产品设计、资金运用等核心环节。
二、近年来我国保险公估业得到较快发展
我国保险公估业的产生和发展与我国的改革开放、保险业的市场化进程密不可分。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伊始,我国保险业刚刚恢复起步,保险公估还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只有海外个别保险公估受国内保险公司委托参与一些理赔工作。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发展,保险主体增多,保险公估开始萌芽。但保险公估得到迅速发展还是在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自2002年开始实行市场化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以来,我国保险公估逐步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迅速扩大
2002年至2007年,我国保险公估公司数量从23家发展到260家,增长20倍。公估估损金额由4亿元增长到136.36亿元,增长30多倍。公估行业经营收入从3 877.52万元增加到7.2亿元,增长近20倍。
(二)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盈利能力是评判一个行业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是行业不断吸引新资本、获得成长动力的基础。过去五年中,保险公估行业抓住了我国保险业深化改革的发展机遇,不断发挥在产业分工链条中的作用,逐步摆脱了行业性亏损的阴影,2005年首度实现利润2 023万元,并连续三年保持了行业盈利,2006年和2007年分别盈利1 526万元和2 273万元。
(三)专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近年来,保险公估适应保险市场发展和竞争需要,努力营造专业化服务优势,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一是服务领域不断延伸。保险公估机构在提供定损理赔服务的同时,也积极参与承保前的价值评估和风险评估、防灾防损以及重大案件调查、追偿等工作。二是业务分工日趋精细,定损理赔走向专业化。出现了专门的车险、健康险公估公司。比如在深圳市场上,70%以上的车险理赔工作是由保险公估公司完成的,真正实现了专业化分工。三是服务巨灾风险的能力提高。在近年来沿海地区的台风、以及2008年年初的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保险公估在定损理赔和恢复重建中都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在2008年年初的冰雪灾害中,保险公估在所有理赔案件中大约占到了60%以上的份额。
(四)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不断深化
大型保险公司的改制上市,保险主体的较快增长,市场竞争的加剧,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保险行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转变。大而全、小而全的做法逐渐让位于集约化、效益化的经营理念,保险中介的发展空间日益宽广。保险公估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由过去松散的临时业务关系向更加紧密的战略性合作关系发展。一是合作层次越来越高,从基层机构向法人公司层面转变,并成为许多保险公司的战略选择。二是合作领域逐步扩大,从理赔环节逐步扩展到承保、防灾防损、追偿等环节。有一个现象是:在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这种专业化的分工合作要比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走在前面。
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保险公估业与我国保险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专业素质有待提升,保险公估专业人才的培养、储备严重不足。二是行业服务标准有待规范,行业尚未形成统一的服务标准。三是公估服务的公正性有待提高,部分保险公估机构过多偏向保险公司。四是市场参与度和社会认知度有待提升。目前保险公估估损金额在财产险、健康险和意外险赔款总额中的占比尚不足15%。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现我国保险公估业的可持续发展
保险公估发展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导向,注重诚信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改进服务,以专业化来不断提高公估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一)始终坚持以专业化为行业核心竞争力
专业化是市场分工的基本前提和要求,是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专业化能力的培植需要依托一支高素质的公估人才队伍。应该说加强公估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已经成为行业的基本共识。在中国保监会的推动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在组织实施保险经纪师、公估师资格制度,并于2008年5月9日向首批资格获得者颁发了证书。依托行业性组织建立保险经纪、保险公估的专业资质管理体系是提升行业专业化水平、树立行业专业化形象的重要机制。今后中国保监会将继续加强这方面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保险公估队伍。
(二)始终坚持以公正诚信为行业生命线
公正诚信是保险公估立足保险市场的生命线,需要全行业来共同塑造和用心维护。公正诚信必须成为每一位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行为准则。要研究推行一些有助于提高保险公估公正诚信形象的政策措施,比如,可以借鉴合同仲裁条款的做法,在保险合同订立环节引入保险人和投保人对理赔公估人的预先商洽制度;可以考虑建立投保人、被保险人对公估人的否决制度,建立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先期通报公估结论的制度等。
(三)始终坚持以国际化方向为发展视野
保险公估和保险经纪都是舶来品,在国外已经有几百年的发展历史,有许多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要树立国际视野,不能闭门造车或者夜郎自大,应该积极学习国外发展经验,在经营理念、服务标准、专业能力等方面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国际标准接轨,致力培养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始终坚持以开拓创新为活力源泉
保险公估业必须不断适应国内外保险市场、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进取的勇气,善于并敢于突破习惯思维模式,更新经营理念,创新经营模式,发展经营能力。只有这样,保险公估才能保持不竭的发展活力、不断取得新进步。要加大保险公估的宣传力度,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借助保险公估机构提高理赔效率。
   (此文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2008年5月29日首届国际保险公估(深圳)高峰论坛上的讲话,刊发时适当作了文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