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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保证保险的思考 ——从长城公司保险一案谈起
赵勃
一、基本情况 北京长城机电公司(简称长城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1992年该公司公开向社会“集资”,对投资者许以年息24%的资金回报率,并承诺随时可提取本金及利息,所筹资金用于开发生产一种节能电机。短短数月,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筹集资金约10亿元。由一家民营企业在我国大规模集资实属首例,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集资额远远超过其自有资产净值,无实际经济担保,而目前,该公司所作所为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这种做法严吸违反金融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