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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集团实行产、寿险分业经营后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谢宪

    我国《保险法》第泪条第2款规定:“间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按照这一经营规则,我国保险业长期以来混业经背的状况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作为国家保险公司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已根据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的部署,率先实行了机钩体制改革。而改革的重点就是产、险机构分设,业务分营。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等其他商业性保险公司.也将进行同样性质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