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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大胆给交强险\"动手术\"是勇担责任的明智之举
 
  近日,中国保监会向社会披露了交强险三大动向:一是保额拟提高一倍,由6万元提高至12万元;二是基础费率将下调,16种车型可望降费;三是最终价格将通过听证程序来解决。给交强险“动手术”,这无疑是好消息。是监管部门遇矛盾不回避、勇担社会责任的明智之举。对普通有车族来说,交强险有望由现行的“交1050元保6万元”改为“交950元保12万元”,值得欣慰。
  交强险自去年7月1日正式实施起就一直因保费高、保额低而备受争议。其中反响最大的是,有律师认为,我国交强险每年存在400亿元暴利。当下,各保险公司首年交强险经营情况的专项审计结果汇总出来了,账面亏损39亿元,主要原因是按国内会计准则保单取得成本不能递延需在当期摊销,若按国际会计准则核算是盈利6亿元至8亿元。这个结果是对持续一年多来关于交强险“暴利说”的一个正面回应,有利于消除民众的误解。
  当下,也正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着手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酝酿对交强险制度进行改革的大好时机。2004年5月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6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上位法。从各大媒体传递出来的信息表明,法学专家和保险专家们初步达成的一个共识是,交强险应当剔除无责财产赔偿。这也许将是从根本上医治交强险“高保费、低保额”畸形现象的一剂良药。
  在制度设计上,世界上目前唯有我国交强险是同时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实行“无过错责任”。中国人民大学孟生旺教授指出,财产无责赔付的规定确实与人们的价值判断相悖。如果去掉财产无责赔付,会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的理赔负担和管理成本,进而降低交强险费率水平并能相应提高对人身损害的保障程度。
  再有一个不得不提,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目前尚未设立的问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救助基金主要从交强险保费收入中提取,对此保监会早已做了准备。一旦救助基金具体办法出台和实施起来,交强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制度特点就会更充分体现出来。
  考虑诸多确定和不确定因素,保监会决定大胆给交强险“动手术”。即将启动的交强险价格听证会将考验监管部门的智慧和诚意。目前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上报给保监会的新版交强险费率方案看,在八大类42种车型中有16种车型将涉及降费,幅度5%到33%不等,其余车型费率均保持不变。
    交强险降价是必然。只是此次对降价事项也召开听证会,显示了监管部门想通过听证满足民生诉求、还交强险“真面目”的决心。
(经济参考报  2007-12-04)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行亟需克服三大难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我国尚属试点阶段,据相关人士介绍,今年安徽省将在全省选择三个地区,分别进行水稻、小麦和奶牛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根据初步拟定的试点实施办法,上述保险均按保成本的方式开展,保费由省市两级财政和农民按四、四、二的比例分别筹集。根据测算,农户每亩承担的水稻、小麦保费分别为4.27元和3.37元,每头奶牛承担的保费为96元。
  据了解,虽然人们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呼声较高,但目前在推行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多头参与谁负总责
  据了解,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一般采取的是政府支持、保险公司参与的方式操作。以今年启动的能繁母猪保险为例,就涉及到畜牧、兽医、防疫、保险、财政和基层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等多个部门和组织。由于其中大多机构都属平级单位,缺乏一个统一的领导协调机构,在工作中往往不好调度,在执行政策中也经常出现衔接不紧凑的问题。
  中国人保财险宿州市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当地能繁母猪保险在推行中之所以进展较慢,就是因为在给母猪打耳码和建立档案方面各部门的衔接不畅,造成保单迟迟无法出来,给养殖户参保带来了影响。
  对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庹国柱建议,政府在推行农业保险时,应该设立一个由各部门参与组成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农业保险涉及单位的矛盾和问题,如研究相关险种,参与费率制订,管理保费,制订农业保险规划、政策等。这一机构应得到政府认为,给予相关人员编制和经费,并作为常设机构而存在。“很多西方国家,比如美国就按这种模式推行农业保险。北京市也成立了一个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机构,发展得很好。”
  承保理赔工作繁重
  与其他财产险不同,农业保险需要保险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在保费收取、出险查勘、定损理赔等业务上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中国人保财险安徽省宿州市分公司三里服务部经理苏颖说,目前乡镇服务所网点少、人员少,有的县支公司一共才十几个人;同时农民又多,且住得分散,如果参保农民到乡镇找不到赔付的地方或找不到相关的责任人,肯定会有怨言,也会影响农业保险的宣传和推广。
  另外,由于农业保险的自然灾害和疫病灾害情况复杂,鉴定时间往往较长,“这可能还会涉及到道德风险问题,比如牲畜到底是如何死的,到底是否是原参保牲畜等等,这很可能造成农民和保险公司的理赔纠纷。”安徽省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张绪风说。中国人保财险寿县支公司总经理张贤祥说起最近刚刚发生的一件事,在临县霍邱的能繁母猪保险理赔中,当地保险公司在接到出险报告后,花了近四个小时,先后换了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三种交通工具最后加上步行,才到达出险户家。“这个例子很有代表性地说明农业保险工作牵涉的人员多、精力大、成本高。
  对此,庹国柱认为可以以地方专业协会为纽带代收保费并参与保险的协调、灾害的查勘、定损理赔等,利用他们对相关产品产量、品质的熟识程度在展业、服务方面作工作。
  农业保险应遵循自愿原则
  “我们都知道农业保险好,可以防范未来的风险。但有些农民就是不相信,无论你如何宣传,他也不愿意投保。”安徽省宿州市农业委员会新农村办公室主任周澍说,“而我们又不能强迫他投保,也没有资金和能力替他投保。”
  为了强化农民的保险意识,同时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基层有些干部提议可否将农业保险与农村项目建设联系起来。比如一些高产实验区有每亩10元的国家良种补贴和8元的地方政府良种补贴,这18元钱本来是直补给农民的。“但农民花掉也就花掉了,不如把这笔钱的全部或一部分直接纳入农业性保险保费中,用在更合理的地方。这样一旦遭了灾农民也可以得到赔偿。”有人建议。
    对此,庹国柱认为农业保险还是应该遵循自愿的原则,“否则,这很容易滋生道德风险;而国家之所以将这笔钱直补给农民,就是怕中途有人截留;另外,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农民的保险意识发展本来就有一个从无到有,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一点中外皆然。只要农民真正看到了补偿和实惠,他自然会自觉购买。”
(经济参考报  2007-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