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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学会举办新《劳动合同法》培训班 10月13日-14日,中国保险学会在湖南长沙举办新《劳动合同法》培训班。来自部分保险公司劳动人事部门、部分保监局人事教育部门的负责人约60余人参加培训班。中国保险学会副秘书长李立主持开班仪式,湖南保监局熊志国副局长和保险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胡运良分别致辞。 中国保险学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忠敏发表讲话,他表示,开办新《劳动合同法》培训班是为了帮助各单位更好地学习了解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劳动用工制度和完善营销员管理体制,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促进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 此次培训班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保监会法规部和中介部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的有关专家对学员们就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培训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法》解读、保险业与劳动合同新规、保险营销与《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争议及其解决等方面。(中国保险学会 2007-10-14)
粤、闽、深三地学会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 9月18日—21日,广东、福建、深圳三家保险学会在广东梅县联合召开题为“构建和谐社会与保险创新发展”理论研讨会。 期间,特邀请广东省委党校丘立才教授做“‘十七大’文件预读”的学术报告,引导大家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使大家深刻领会在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略,对坚定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从而激发了大家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学会的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信念。 通过论坛讨论,大家明白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伟大旗帜。”充分认识了初级阶段仍是当代我国的基本国情,我们应准确把握中国现阶段发展的时代特征和历史方位,将“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共建和人民共享作为我们的行动纲领。”同时,大家还深刻领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前要紧紧围绕“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改善民主,促进社会和谐,深化改革创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改进党的领导”这一主线,进而继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这是历史赋予全党、全国人民的神圣使命。 在学习讨论中,与会同志还认为,学会是哲学社会科学的组织,当前学会应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作为学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学会的职能作用,为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因为保险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经济和谐发展,而保险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进而促进经济和谐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保险业大有可为。保险从业人员应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更好地为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和民众服务,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福建省保险学会 深圳市保险学会 2007-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