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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欧盟商会积极评价中国保监会工作
 
  9月11日,中国欧盟商会发布了一年一度的《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这份329页有相当篇幅地提到了对中国保险业的期望,对中国保监会的工作进行了积极评价。
  中国欧盟商会的这份建议书在发布之前征求了中国政府有关部委的意见,还将呈交欧盟委员会、欧盟各成员国以及中欧双方众多的商业组织和企业。在北京发布后,商会的会员们飞往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向欧盟委员会的高级官员们介绍本书。因此,这份建议书代表着欧盟企业界、政界对中国政府有关中欧贸易投资政策的期望,不可忽视。
  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改革和开放保险市场方面做出的努力,保险工作组表示赞赏。另外,对于中国保监会的合作态度以及积极采纳国际惯例的做法,保险工作组的成员企业同样表示欢迎,并且希望在未来深化双方的合作。然而,保险工作组成员企业对中资保险公司和外资公司所受到的差别待遇仍然表示忧虑,这一状况有违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时的承诺,并且减少了外国保险公司参与中国保险业发展的机会。
  该建议书认为,自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在过去5年间,中国的保险市场逐渐开放。尽管如此,为了创建一个外国保险公司和中国保险公司可以公平竞争的环境,大量的工作仍然有待完成。与欧盟的保险业相比,中国的保险业虽然规模较小,但是发展非常迅速。来自商务部(MOFCOM)的一份近期报告称,2007 年第一季度,中国的保费收入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2.7%,达到 1969.5 亿元人民币(约合 190亿欧元)。
  最近,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多项规定,有些是为了纠正当前市场上存在的不良状况,有些是为了指导保险业的未来发展。在监管方面,保险工作组尤其欢迎以加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开放市场行为为目的的项目计划。这类项目计划对于保险业能否正确定位并积极推动中国的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着关键作用。
  从“十一五”计划的预期目标中,欧盟中国商会看到了中国保险市场蕴藏的巨大潜力:到 2010 年之前,实现保费收入超过 1 万亿元人民币(约合 950 亿欧元),保险深度达到 4%,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支出)达到750 元人民币,保险公司管理的资产总额达到 5 万亿元人民币(约合 4790 亿欧元)。
  保险工作组积极致力于促进欧盟和中国两大地区保险业专业人士和有关当局的密切合作,对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做出贡献,同时随着保险业日趋复杂、成熟,分享工作组的知识和专业技能。
  保险工作组相信,随着中国保险业市场的不断开放,中国将会从中获益,并借助欧盟的经验和专业技术,实现有关法律框架的科学化,培养出自己的一代保险专业人才,从而实现中国保险业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此外,保险工作组也希望能够鼓励中国政府采取税收激励措施,促进民营保险业的发展。
  保险工作组相信,为了中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一个透明的法律系统至关重要。这个法律系统应当与建设公平开放的中国保险业市场这个压倒一切的长期目标保持一致。保险工作组成员普遍认为,中国的有关当局正朝着正确的目标前进,只是前进的速度尚待提高。
  中国欧盟商会由51家会员企业于2000年10月19日成立,其目的是为欧盟企业在华发展提供一个共同的利益代表,成立7年来,商会已拥有1100多家会员,欧盟委员会和中国政府机构都已认可商会为欧盟企业在华的独立官方代言机构。
  中国欧盟商会由30个工作组组成,汇集各领域高层,开展从市场准入到商业环境变化等一系列战略性讨论。通过与中欧政府间的频繁对话,商会积极致力于向相关决策官员及时反映欧盟企业在华经营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提供相关建议。
  中国欧盟商会保险工作组由大约 20 家领先的欧盟保险公司组成,这些保险公司分别从事寿险、财险、再保险和专业保险等业务。保险工作组的各成员企业在运营模式上各有不同;许多保险公司已经与中方伙伴组建了寿险合资公司和/或财险合资公司,有些保险公司则已在中国设立了分公司,甚至在条件具备时,将分公司升级为全资子公司。
(中国保险报  2007-09-18)
 
                                      券商加入千亿年金市场角逐
 
  随着第二批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申请审查工作的正式开闸,一些优质券商也开始加入这一千亿市场的角逐之中。光大证券、东方证券、国泰君安等公司有关人士近日均表示,他们正在为争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进行充分准备,并将于第一时间上报有关材料。
  “除了正常的集合理财产品管理之外,最近一段时间我们部门的主要工作就是准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申报材料。投资管理人的材料受理时间为9月24日至26日,我们将争取在第一时间上报”,光大证券资产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而东方证券、国泰君安等资管部有关人士也都称,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将于近期上报。
  据介绍,为分散年金管理、运营的职责和风险,企业年金采用信托模式,管理中须明确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而其中的投资管理人主要针对的是券商、基金、保险公司和投资管理公司等四类机构。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券商申请投资管理人资格,必须具备受托投资管理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亿元,并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0亿元的净资产。有关专家指出,尽管从硬指标看,管理人的门槛并不高,但事实上,由于此次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认定在数量上确定了从严控制的原则,投资管理人的牌照仅有5张,而参选者则汇集了大量投资界的一流机构,所以其中的竞争将相当激烈。
  有关人士则认为,历史上,券商就一直开展针对大机构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上海几家大券商都有过社保资金专户管理的丰富经验,在企业年金投资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另外,从证券投资的角度看,券商的专业化程度在四类机构中也是数一数二的。他们同时也承认,从目前来看,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并不能给公司带来很多实质性的收益,他们看重的是这一市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牌照所带来的品牌效应。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去年末有2.4万户企业建立年金,缴费职工人数为964万人,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910亿元。而业界普遍预计,未来每年年金市场将有1000亿元增量,2010年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
(上海证券报  2007-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