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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保险公司未能如愿“入侵中国” 今年上半年,外资财险公司的市场份额是1.15% ,低于去年同期的1.24%,甚至比2005年的1.17%低。外资寿险公司的情况好一些。今年上半年外资寿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达到了5.79%,高于去年同期的4.82%。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时,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中国的保险市场是否应该对外开放。中国政府承诺允许外资财产公司以分公司的形式进入中国,但对于外资寿险公司,要求在2004年底之前,必须以合资形式出现,外资持股比例可以达到49%。 当时很多人预计,有着几十年的保险经验和大量成熟产品的国际保险业巨头,将很快从“笨拙”的国有保险企业手中抢得市场份额。然而,英国《金融时报》的分析认为,市场开放三年后,即便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资源,这些“可怕”的外来者发展依旧十分缓慢。 今年上半年,外资财险公司的市场份额是1.15% ,低于去年同期的1.24%,甚至比2005年的1.17%低。外资寿险公司的情况好一些。今年上半年外资寿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达到了5.79%,高于去年同期的4.82%。“这说明,对保险公司来说,寿险比财险更具有吸引力,所以外资对财险的投入要少一些。”BNP Paribas分析师Dorris Chen说道。 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的上半年,由于有中意人寿的200亿元人民币大单,外资寿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达到12.77%。中意人寿由意大利忠利集团和中石油合资组建,这张保单为中石油39万员工提供退休年金。当年,外资保险公司的总保费收入达到了324亿元人民币,但此后外资公司再没有签发类似的大单。若论在中国市场上有着持续强劲表现的外资保险公司,惟有美国国际集团,它的全资子公司美国友邦早在1992年成功游说获得独资经营牌照,今年上半年,美国友邦在寿险市场的份额达到了1.6%。 尽管外资保险企业在中国市场上发展缓慢,但并不妨碍中国保险市场以20%的年增长率增长并持续快速扩张,因为中国正处在社会基础设施重建和配套的安全网络尚缺的时期。 外资保险企业将他们缓慢的增长部分归因于当前监管方面的障碍。中国市场已经正式开放,但外资企业发现,每进入一个地方市场,他们必须去适应当地市场不同的监管规则,这个过程费时、不透明、充斥着官僚主义。很多外资保险企业私下抱怨中国没有遵守WTO国民待遇原则,但没有一家企业会跳出来指责中国政府。其实,在中国的大城市里面,外资保险企业已经被允许开设多家分支机构,分析家们认为,虽然统计数据没有出来,外资企业事实上已经在市场上占有一个相对重要的份额。 此外,外资公司仍然苦于代理人和其他行业专家供给有限,因为在中国,很多人认为在中资公司工作有更好的职业发展机遇,消费者对外资公司的保单兴趣不大,尽管这些产品定价很有野心,但通常比当地公司的产品要贵很多。 有些全球性的保险商选择直接投资于现成的中国保险公司,结果显示,这些企业比那些执著于靠自己或新组建合资公司的企业要成功得多。和他们的银行业对手一样,他们发现投资于国有公司比与之竞争更有利可图。上周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重申了外资投资中资保险企业的限制:单个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所有外资持股人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这些限制也适用于银行业。投资者仍然可以突破这些限制,但在实际过程中他们将会面临着扩张困难,因为届时企业将不再被视为中资企业。 可以看出,《办法》的绝大部分条款意在将短期外国投资者排除在外,《办法》规定了境外投资机构的资产不得低于20亿美元,且三年内不得转让股权。投资者须获得国际评级机构的最高信用评级,这一要求将一些机构投资者排除在外。另一方面,《办法》允许银行投资于国内保险企业,这一令人期待的举措契合中国要培育国有全能金融服务机构的目标。 目前有些企业,如中国人寿(今年上半年保费收入1210亿人民币,占到了整个寿险保费收入的47%),已经不满足于国内市场的领导地位,他们开始大量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有着中国政府的全力支持,这些大型企业很可能会扭转局势,通过收购不仅涉足国际企业,还打入了海外市场。与此同时,国际企业也发现,要提高他们在 “看不明白”的中国市场的胜算,被一家中国保险企业收购可能是最佳途径。 事实证明,在新兴市场里,少量持股是可以获得市场青睐的。在过去的几年里,国际保险企业能够比较容易地买到少量的中国保险公司的股份,除了中国人寿这样的市场领导者之外,几乎所有的中资保险公司现在都有了境外战略投资者,如汇丰银行持有平安保险17%的股份,Carlyle Group持有太平洋保险19.9%的股份,苏黎世持有目前麻烦缠身的新华人寿19.9%的股份,以及Axa Winterthur持有泰康人寿15.6%的股份。分析家认为,整体上来看,由于市场的快速发展,这些投资都是成功的,但是由于仅少数的中资保险企业向公众发行股票,外国投资者投资保险业的获利与投资银行业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中国保险报 2007-08-20) 科技保险:能给企业“保”什么? 枪手不慎走火,意外损失由谁“买单”? 5月18日,电脑安全厂商赛门铁克公司的病毒库升级时,错把WindowsXP系统的关键文件当作病毒清除,造成国内使用该公司诺顿杀毒软件的电脑大面积陷入瘫痪。 由于系统不完善,诺顿出现“误杀”事件。随之而来的用户索赔问题,企业何以应对? 许多高技术企业面临着这样无法预知的风险。 然而,用友公司是幸运儿。7月20日,用友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下了中国科技保险第一单,为研发产品可能因潜在设计缺陷而造成的意外事故投保,给科技创新系上了“保险带”。 由此,科技部和保监会联合推出的首批6个科技险种在北京、天津、重庆、深圳、武汉以及苏州高新区开始试点推广。这6个险种是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 产品研发责任有人“兜” 有车族都知道,上路要缴交强险。万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用友此次为重点国际项目投保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就类似这样的责任保险。 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显著特征。新技术、新工艺不仅在研发、成果转化中存在着技术失败的风险,在应用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大的市场应用风险,像诺顿误杀事件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许多企业可能被打得措手不及,甚至从此一蹶不振。”积极推动科技保险工作的科技部条件财务司沈文京说,中小企业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群体,它们既没有雄厚的资本实力,也没有经过市场竞争的洗礼,其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很弱,遭遇市场风险时常常孤立无援。 他认为,保险作为一种补偿机制,就是借大家的钱给小部分受损者“买单”。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或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会面临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研发中断、民事赔偿责任等各种各样的风险,科技保险就是为分散化解这些风险而设计的产品。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成果如存在潜在的设计缺陷,在投入批量生产并推向市场后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对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从而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后续的研发投入。保险公司如果能承担被保险人应付的民事赔偿责任,企业就可以“转嫁”责任风险,集中精力做好市场推广和研发工作。由此,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险应运而生。 华泰保险商险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薛朝辉介绍说,研发责任险承保的不仅是设计缺陷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转移使用该技术的下游企业因此带来的损失,也将由保险公司赔偿。 目前,我国已有保险经纪公司开始研究电子银行、纳米、基因工程等产品应用带来的风险,与保险公司一道为高新技术企业开拓更多的新险种。不让研发断了线 高新技术关键研发设备对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发生损坏,将极大地影响研发和生产的进度。关键研发设备保险和营业中断保险则给企业穿上了风险“防护衣”,保障研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生产设备价值昂贵,其研发生产环境要求也高,常常需要精确控制震动、温度、湿度、气压、空气清洁度等环境参数。因此,普通意外事故可能会造成高新技术企业巨额的财产损失。”北京中金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超美列举说,由于半导体工艺的特殊性,连续稳定的供电成为生产中不可缺少的条件。2004年台湾新竹科技园发生的断电事故,造成了150亿新台币的损失;生物制药企业生产中要控制生产环境的温度、湿度和压力,保证生产环境的洁净度,这些控温仪器的失效和失灵会形成难以估计的损失;在社会和经济生活趋于网络化的今天,由于计算机部件损坏、病毒侵扰、断电等因素造成网络系统瘫痪,数据丢失与更改,都可能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 然而,随着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的出现,企业财产损失有了承担者。在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的保障条款中,除火灾、爆炸、雷击、暴雨等外来因素外,因工人、技术人员操作失误、缺乏经验等内部原因造成的损失,都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内。“此次试点将财产险和机损险结合在起来,大大简化了手续。”薛朝辉说。 如果关键研发设备损毁了,痛心疾首的不仅仅是急于赚钱的企业家,研发人员更是为科研资料的丢失而捶胸顿足。此时,如果不能及时到位追加科研经费,则会中断研发进程,影响研发成果的预定市场销售计划,使企业失去市场机会。 现在,这种情况则大为改观。如果企业投保高新技术研发营业中断保险,就可以迅速得到前期投入的科研费用保险赔偿金,及时恢复项目研发工作。 解科技人员后顾之忧 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是高新技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但现实的工作和生活中可能会因意想不到的事故遭受人身伤害,高额的补偿金和意外医疗费用会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如果能为这批核心人物提供人身意外保险,不仅能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有效化解科技者对风险的顾虑,而且有利于企业吸引高科技人才。 据薛朝辉介绍,意外险在此之前已经推出,但是此次开展试点突破了年龄、比例、保险额度等限制,提供尽可能周全的保障。 “考虑到老院士、老科学家等科研人员的特殊情况,我们将被保险人的年龄从65岁放宽到70岁;针对高技术企业人才的稀缺,此次意外险的保险金额大大提高,保险额度可达数百万元。另外,此次试点取消了团体投保人员要达到90%%以上的覆盖比例,大大降低了企业参加意外险的门槛。” 针对科研工作者经常出国开展学术研究、野外考察等工作特点,意外险还增加了医疗费用补偿、住院津贴、重症监护津贴、烧烫伤保险金和家庭关爱金等保障,为科研人员提供全球性24小时保障。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结构复杂,行业具有特殊风险,在人身保险领域的需求也呈现多样性特征,一些创新险种在满足个性化需求上做文章。 除覆盖基本的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外,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关注高新技术企业的特殊需求,针对核辐射、病毒实验室等危险岗位的研发高危人群即将推出工伤身故特别保险金,对特殊岗位的意外伤残给予赔付。 “在以前的险种里这些都属于免责条款,而现在却成为保险条款,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沈文京说,如何为科研人员解除后顾之忧,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已经成为科技保险市场的重要突破口。为企业“走出去”做后盾 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繁忙的港口,海关货物检查井然有序,我国的车载式集装箱检查设备助快速通关一臂之力。殊不知,我国高科技产品打入国外市场,保险也功不可没。 两年前,阿根廷公共收入总局公开招标采购9套车载式X光集装箱检查设备,多个国家的企业竞争激烈。清华同方威视股份公司十分看好项目前景,但赊销的付款方式令人爱恨交集。阿根廷经济处于复苏阶段,采用赊销的结算方式意味着很大的潜在风险。 正当威视股份一筹莫展之时,中国信用出口保险公司伸出了援助之手。中国信保积极发挥在资信调查、风险管理和融资安排方面的专业优势,共同分析研究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对项目的运作方式和融资方案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量身制定承保方案。去年2月威视股份与阿根廷签订合同,目前项目执行顺利。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出口企业面临的风险变数也与日俱增,寻找第三方规避和转移风险,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出口企业不可能充分了解世界上每个国家、每个客户的背景实力和信用等级。通过中国信保的资信调查,出口企业可以从资金实力、信用额度、道德风险等多方面对买家做全面的评估,做到心中有数。出口信用保险还为企业采取多样化的结算方式创造了条件,保障了企业应收账款回收安全。即使遭遇买家破产或账款拖欠等带来的损失,企业也可以得到信用保险的及时补偿,从而保证出口业务资金回笼和企业的稳定经营。 与此同时,企业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申请融资更加便利,从而缓解了企业的资金紧张状况。目前,中国信保已经与70家中外资银行开展了合作,帮助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出口融资便利。5年多来,中国信保已累计为出口企业提供了2000多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 保费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 用友软件工程公司战略市场总监庞雁感觉到,如今在国际谈判中腰杆能挺直了。她讲述说,3年前公司与美国某大公司进行商务谈判时,当对方问及项目、核心人员是否投保时,她顿时很尴尬——那时我国还没有科技保险产品。 “国外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很强,他们不想因为某些意外发生,而影响了项目的成功交付,所以借助第三方规避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未雨绸缪。”说起此次签约的目的,庞雁脱口而出。像用友这样具有一定风险意识的企业毕竟还不多,为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保监会和科技部联合下发文件规定,科技保险保费支出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企业技术开发费在实行100%%税前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同时,试点城市实行保费补贴的支持政策,苏州、天津初步确定对参加科技保险的试点企业给予50%%的补贴,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对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试点企业补贴20%%;重庆也出台多项政策,实现科技与保险“多赢”。 在国家政策杠杆的作用下,保险公司积极推进科技保险工作。在7月20日召开的科技保险试点城市启动仪式上,华泰与用友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和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单。薛朝辉表示,日后他们将实行批量运作。“华泰的各地分支机构成立了科技保险专项小组,与6个试点市区建立沟通合作机制,针对不同领域的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发现漏洞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按需提供各种风险保障,防患于未然。” “科技保险作为金融工具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沈文京认为,科技保险带有公共产品性质,但需要商业化运作。科技保险的引入,目的是用金融工具扶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自主品牌,分散化解科技创新风险,有效地激励企业的研发活动,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为科技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他同时表示,科技保险是新生事物,不能包揽天下。“政府引导,商业运作”的试点工作到底能产生多大的倍增效果,还需拭目以待。(中国青年报 2007-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