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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短期人身保险满期还本业务的再认识
许宗生
在提高保险公司经济效益的讨论中有人认为,短期人身保险满期还本业务(以下简称满期还本业务)不产生利润,无效益可言,于是出现了调整险种结构,控制乃至压缩满期还本业务发展的情况。1994年经营结果显示,满期还本业务大幅下降,而效益并未见好转,反而继续下降。那么,满期还本业务究竟有无效益,笔者拟对这一问题作粗浅探讨。 一、新形势下满期还本业务的积极意义 1,满期还本业务对贯彻国家治理通货膨胀政策有积极作用。众所周知,满期还本业务由于具有还本性质,在相同保额的条件下,满期还本业务所收取的保险费比非满期还本业务(即一般短期人险)要高出十倍左右。因此,其吸纳的资金相对要多,这对社会资金的分流,控制消费资金投入,抑制通货膨胀将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