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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农业保险的立法原则
李军
一、农业保险性质及其立法的现实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49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同时将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这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一件好事。这表明了国家对于农业保险的高度重视,明确了农业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