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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张淑珍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保险合同是否必须按法定形式或手续订立,也即保险合同是否为要式合同,是一个涉及具体保险合同能否生效及何时生效的重要问题.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饺的合同。目前,各国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基本采取“不要式原则”,除非法律对某种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一般合同都为不要式合同。在我国,法律对必须以特定形式订立或必须履行特定手续方为有效的合同也明确给予了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合同即为不要式合同。因此.探讨保险合同是否为要式合同,就要看法律对保险合同订立的形式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