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意外伤害的定义及判定(二)
课题组
(续_上期) 当然,这种在发生意外的同时又突发疾病的情况实际生活中不是太多,更多的是在意外发生前被保险人已经患有某种重症。即第(劝种情况。美国伤害保险单中一般载有一限制规定((Limited Coverage)”和“不保条款(Exr.3usionsry Clau;e)},对这种情况加以排除,称“直接且单独原因”原则。内容如下: 限制规定:明示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以意外体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所致的损害。不保条款(除外责任):明定由任何疾患导致或引起死亡、残疾或其他损害下在伤害保险的承保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