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金融自由化进程中保险业的贡献与修正
刘紫云(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摘要]中国的金融自由化始于1993年,但保险业于1992年率先对外开放,陆续大量引进外资公司,对稚嫩的中资保险公司是一场严峻考验。中资保险在本土迎接强悍的外资公司挑战,拼搏过程是惨烈的,但拼搏结果是令人欣喜的,国内金融自由化进程促进了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中国保险业引领着国内金融自由化发展方向,并为国内金融自由化中做出了卓越贡献:担当国内金融市场开放领头羊职责,建立健全了中国保险市场体系,释缓了政府与企业财政负担,改变了国民风险管理意识,普及了保险理念。然而,在金融自由化进程中,保险业在偏重投资型产品与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尚须进一步修正。
[关键词]保险业;银行证券业;金融自由化;中资保险公司
[中图分类号]F8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306(2008)12-0022-08
一、国内金融自由化与保险业发展
(一)“金融自由化”的提出与演进
“金融自由化”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R.J.Mckinnon)和爱德华.肖(E.S.Show)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他们认为“金融抑制”阻碍了国家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之所以经济欠发达是因为普遍存在“金融抑制”现象,如金融市场不完全、资本市场严重扭曲、患有政府对金融的“干预综合症”等,解决这一问题的路径是:发展中国家必须推行“金融自由化”,改革金融制度,改变政府对金融的过度干预,放松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限制;放松利率管制,充分利用利率市场化反映资金供求关系,促进国内储蓄率的提高,以增强国内的筹资功能;放松汇率管制使其市场化,让“汇率”能够反映外汇供求关系,以减少对外资的依赖,达到充分动员金融资源,实现金融资产增长超过经济增长目标,最终推进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增长。1998年,威廉姆森(Williamson)将金融自由化扩展为放松利率管制、消除贷款控制、金融服务业的自由进入、尊重金融机构自主权、银行私有化、国际资本流动的自由化等六个方面。
金融自由化分为国内金融自由化和国际金融自由化。国内金融自由化就是要废除利率管制和信贷配给;国际金融自由化则是废除资本流动管制和外汇兑换限制。金融自由化具体表现为:价格自由化、业务自由化、金融市场自由化、资本流动自由化。
(二) 中国金融自由化进程诠释
中国的金融自由化源于何时说法不一。易文斐、丁丹(2007)认为:中国的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与改革之初(1978年)开放同步,并编制了中国金融自由进程量化表②。他们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时间点”为参照系,用PCA方法计算出金融自由化进程指数并绘制了反映中国金融自由化进程指数的FLI的曲线图③。
陈柳钦(2006)则认为中国的金融自由化进程应该始于1992年(我国金融界普遍以邓小平南巡讲话为划分标准)。笔者认为,南巡讲话到政策出台实施取得效果之间存在时滞,结合图、表不难看出:中国的金融
[作者简介]刘紫云,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中国保险学会理事,江西省保险学会常务理事,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
自由化进程应该从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之日起算(在曲线图上可以清晰看见这一特征:1994年金融自由化散点连线在“0”标杆上方),这一时期也正是中资保险公司迎来保险复业后的第一次营销变革,即1993年中资保险公司借鉴美国友邦公司寿险营销先进理念,大量招聘保险代理人进行个险营销。寿险营销员 “陌生拜访、缘合营销”,把保险理念送进千家万户,这一举措一方面普及了国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风险管理意识,另一方面促进了下岗人员再就业,缓解国家“再就业工程”瓶颈之急。
中国金融自由化进程量化表
表1
年份[]利率[]竞争[]信贷[]准备金[]所有权[]证券[]监管[]外汇[]年份[]利率[]竞争[]信贷[]准备金[]所有权[]证券[]监管[]外汇1978[]0[]0[]0[]0[]0[]0[]0[]0[]1992[]1[]7.5[]2[]4[]2[]3[]2.5[]3.51979[]0[]1.5[]0[]0[]0[]0[]0[]2[]1993[]1[]7.5[]2[]4[]2.5[]3[]3.5[]3.51980[]0[]2.5[]0[]0[]0[]0[]0[]2[]1994[]1[]8[]4[]4[]2.5[]4[]4.5[]7.51981[]0[]4[]0[]0[]0[]0[]0[]2[]1995[]1[]9[]4[]4[]2.5[]4[]6.5[]7.51982[]0[]4[]0[]0[]0[]0[]0[]2[]1996[]2[]9[]5[]4[]4[]4[]6.5[]7.51983[]0[]5.5[]0[]0[]0[]0[]0[]2[]1997[]2.5[]8.5[]5[]4[]5[]4[]7.5[]9.51984[]0[]6.5[]1[]1[]0[]0[]2[]2[]1998[]4.5[]9[]5[]5[]5[]6[]9[]9.51985[]0[]8[]1[]4[]0[]0[]2[]2[]1999[]7[]9.5[]5[]5[]6[]6[]9[]9.51986[]1[]8[]2[]4[]0[]0[]2[]3[]2000[]8[]10[]5[]5[]6.5[]6[]9[]9.51987[]1.5[]8[]2[]4[]1[]0[]2[]3[]2001[]8[]10[]5[]5[]7.5[]6.5[]9[]9.51988[]1.5[]7[]2[]4[]1.5[]0[]1.5[]3.5[]2002[]8.5[]11[]5[]5[]7.5[]7.5[]10[]9.51989[]1.5[]7[]2[]4[]1.5[]0[]1.5[]3.5[]2003[]9.5[]11.5[]5[]5[]8.5[]9[]11.5[]9.51990[]1[]7[]2[]4[]1.5[]0[]1.5[]3.5[]2004[]12[]11.5[]5[]5[]10.5[]9[]12.5[]9.51991[]1[]7[]2[]4[]1.5[]2[]1.5[]3.5[]2005[]13[]11.5[]5[]5[]11.5[]10[]12.5[]10.5图1中国金融自由化指数FLI曲线图
三位作者从“小金融(不含盖保险)”角度研究了中国金融自由化演进过程,笔者认为,在中国金融自由化进程中应该加入保险元素,因为当时是中国保险业义无反顾地充当了金融改革的领头羊,论据可见表2。表2的资料显示:中国保险业在价格自由化、金融业务与机构准入自由化、资本流动自由化等方面,在时间上都领先于银行业。
①本文系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码:02132017。
②易文斐,丁丹,2007:《中国金融自动化指数的设计和分析》,《上海金融》第7期。
③同上。中国金融自由化进程表
表2
项目[]时间[]相关法律、法规、措施价格
自由
化[]1980年[]保险条款和费率均由保险公司制定。1985年[]保险产品和费率的管制开始进入了指导性限制阶段。1991年[]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保险业务和机构进一步清理整顿和加强管理的通知》中国国开始对保险产品和费率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同时规定基本保险费率可以在一定幅度内实行浮动,其上下浮动的最高幅度为30%。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下发全国性保险条款及费率(国内保险部分)的通知》,开始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保险公司拟订的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颁布《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2000年[]颁布的《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任何保险机构不得变更主要险种的基本条款和费率。银行实行外汇利率管理体制改革。2001年[]保监会在广东省实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标志着费率管制的放松。2003年[]保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车险费率、航意险条款和费率的市场化改革。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调整人身保险产品监管方式的通知》,是放松保险费率管制的实质性步伐。2004年[]保监会下发《关于实施财产保险公司条款费率事后备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金融
业务
与机
构准
入自
由化[]1980年[]中国恢复国内财产险业务。1982年[]恢复人身保险业务,但保险市场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垄断,统一经营,险种单一。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打破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垄断保险市场的局面。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要求保险业与银行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险混业经营特征)。1998年[]成立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要求分业经营起点)。1999年[]颁布《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中国证监会和保监会在1999年10月又同意保险基金进入股票市场。2001年[]颁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商业银行在经过人民银行批准以后,可开办代理证券业务、金融衍生业务、投资基金托管、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以及代理保险业务。表明中国金融业开始了混业经营。2002年[]《保险代理公司管理规定》、《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估公司管理规定》正式实行,保险中介机构开始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2004年[]中国平安在香港上市,成为我国第一家以集团形式在境外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2004年[]开始,除有关法定保险业务外,向外资寿险公司放开所有业务限制。2006年[]银行业向外资开放市场。资本
流动
自由
化[]1985年[]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从法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1994年[]实现了汇率并轨。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保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对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和形式等作了严格的规定,规定资金运用的形式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模式。保险企业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银行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自由兑换。1999年[]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可以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5%的比例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资本
流动
自由
化[]2001年[]保监会又将平安、新华、中宏等三家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从30%放宽至100%。2002年
以来[]保监会取消了对“保险公司投资基金比例”核定的行政审批。银行方面利用外资年均增幅为24%,也有大量资本以各种方式外逃,中国资本管制效能弱化,资本账户事实上已经相当开放。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说明保险资金可以直接入市。2005年[]保监会颁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三)金融自由化对我国保险业影响
金融自由化对我国保险业影响是全方位的。在价格自由化方面:中国保险业经历了自主决定(1980年~1985年)、指导性限制(1985年~1991年)、确定性限制(1991年~2000年)、严格限制(2000年~2003年)、放松保险费率管制(2003年以来)发展过程。在资本流动自由化方面:中资保险公司由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1985年),发展为严格规定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和形式(1996年),再到放松管制、拓展资金运用渠道(1999年以来)。
金融自由化对我国保险业影响最为深远的是业务自由化,俗称混业经营,即允许各类金融机构从事交叉业务,进行公平竞争。
中资保险业复业以来大致经历了混业→分业→混业经营模式。在这一改革进程中,中资保险公司由1980年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发展到2007年底的110家,公司机构得到迅速扩张。必须强调指出的是,在业务自由化过程中,唯有平安保险公司有效回避了保险监管,它以“集团公司”形式创新了内部分业经营、外部混业经营模式,避免了一般中资公司无条件服从监管而发生的分业、合并成本,保持了公司的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为它现阶段跃居中国保险业老二的地位奠定了基础(平安保险公司在金融自由化进程中现身说法为我国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思考)。
金融自由化在保险业引起的竞争是残酷的,率先开放保险市场,稚嫩的中资保险公司在本土迎接强悍的外资公司挑战,拼搏过程是惨烈的,但拼搏结果是令人欣喜的,中国保险业在短短的三十年中迅速完成了由小到大、从弱到强的集结,保费收入也由最初的4.6亿元发展到2007年底的7 000多亿元,市场规模增长1 500多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9万亿元,实力明显增强。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年均增长18.2%,我国保费收入世界排名也由2000年的16位跃居到第9位,平均每年上升1位。近5年,中国500强企业的前50名企业中金融机构占据10名,其中保险业占有4名,且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稳居前六至前八名。2007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双双入选世界500强企业。
中国500强前50名企业中金融企业排名表
表3
年份
公司排名 []2007[]2006[]2005[]2004[]200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4[]5[]4[]4中国银行[]6[]10[]12[]10[]9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8[]6[]6[]6[]8中国农业银行[]10[]13[]14[]15[]1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8[]10[]9[]10国家开发银行[]26[]-[]27[]-[]-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40[]33[]26[]1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50[]-[]47[]-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3[]-[]-二、中国保险业为国内金融自由化所作的贡献
(一)担当国内金融市场开放领头羊
中国保险业担当了国内金融自由化的领头羊,是政府“摸着石头过河”的无奈选择,还是运筹帷幄的事先策划结果?从1986年7月开始向WTO的前身——关贸总协定正式提出复关的申请就清楚了。
1980年~1986年,还是计划经济后期,人们商业化意识很淡,保险为何物只有复业后的两家保险公司员工知道,经济专业大学生也并非都清楚。1992年邓小平南巡后,银行、证券、信托等成为金融市场上的活跃力量,保险业的呼声很平淡。1992美国友邦公司登陆上海后,带来了全新的保险营销理念,让国民初步感悟保险的魅力。然而,由于中资保险公司急于占领市场主导地位,过度发展保险代理人,又没有足够的专业人员与时间及理论教材来系统培训营销员,加之中美文化差异,产生了“桔生于南则为桔,生于北则为枳”的现象,影响了中国保险业的声誉。银行在诸多国家的金融体系中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中国更是占尽先机;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让中国政府再次感悟股市的重要性与风险性。因此,在2001年中国加入“WTO”时,在金融大家族中首推保险业率先开放不足为奇,保险业义不容辞地充当了国内金融自由化的领头羊,为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赢得了时间,并为其提供了“与狼同台竞舞”的经验与教训。
(二)建立健全了中国保险市场体系
复业三十年来,在金融自由化的推动之下,国内保险市场主体不断扩大,客体不断丰富。到2007年底,全国保险公司达到110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2 297家,还有众多的兼业保险中介机构,以及200万个人代理人。目前有15个国家和地区的43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115个营业性机构。中资保险公司也积极寻求海外发展,迄今为止在海外共设立了41家保险营业机构和9个代表处。
保险监管也随着金融自由化进程而发生变化,保险监管由委托中国人民银行代管发展到独立的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方式从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以风险性监管为主转变,从现场检查为主向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转变,从结果性事后监管向过程性事前事中连续监管转变,逐步创造了公平、规范、透明的保险监管环境。
保险客体由最初的品种单一发展到琳琅满目,总括起来可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三大种类,开发了具有保障性、投资性功能的产品。
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拓宽,延伸了内资保险的投资“短腿”,现在我国保险业基本能够运用“展业与投资”双腿协调运行。保险业的资产也在金融自由化进程中不断壮大,截至2007年底,中国保险业总资产已达3万亿元人民币。
2007年前五名保险集团公司的总资产表
表4
名称[]总资产(亿元)中国人寿集团[]11 680.2中国平安集团[]5 257.8中国太保集团[]3 093.78中国人保集团[]1 471.4中国再保险集团[]785.3数据来源:《2007中国保险市场年报》
(三)释缓了政府与企业财政负担
复业三十年来,中国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向社会进行捐款总额到底是多少没有在保险年鉴上反映出来。但来自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6月11日,在汶川大地震中,保险业用于此次特大灾难合计款项超7亿。其中,四川汶川地震捐款4.53亿元;支付财产损失赔款、人身伤亡赔付共计3.02亿元。业界人士皆知,我国所有的财产主险均遵照国际惯例清楚列明了地震灾害属于一般财产保险的除外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希望得到地震损失补偿必须购买地震灾害损失附加险。这也就是说,汶川大地震中各保险公司支付的财产损失赔款的1.32亿元中有相当大部分是原本不用赔付的,但是各保险公司为了履行社会责任实行了超常规赔付。对于人身保险已赔付的1.69亿元中也存在超常规赔付现象,如中英人寿、民生人寿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中均含有地震免责条款,可以不赔付,但是他们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了补偿。此外,中国人寿收养了“地震孤儿”,全面承担这些孤儿成长至18周岁的相关费用,在灾害尚未稳定之时宣布给一线新闻工作者提供保险保障20万元的保险。中国平安也为一线医疗救助队每人提供11万元保险、给救灾直升机队提供33亿元保险保障。2008年的南方雪灾,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2月12日,保险公司捐款总额达到2 168.56万元,并有公司承诺向所有在2008年抗击雪灾中的烈士子女捐赠学费,直至大学、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广大公安干警共计360万人捐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还有保险公司为2005年6月的广西特大洪水灾害捐款100万元。1998年的特大洪来灾害,保险公司也有捐赠。复业三十年来个保险公司在大大小小的灾害后共计捐款数额没有一个确切统计数,但是,保险公司的这些捐款实质上释缓了政府与企业财政负担。
(四)改变国民风险意识普及保险理念
计划经济体制的主要特征是企业生存发展、民众生老病死等尽在政府掌握之中,以致于在经济体制转轨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企业生产、民众生活出现问题仍找政府,完全没有风险管理的概念。在金融自由化进程中,政府引导;保险业加大业务宣传力度,保险从业人员收入提高,提升了保险在金融领域影响,特别是保险人才奇缺凸现,推动了保险教育的发展,加上保险营销员的勤奋展业、媒体对保险事件的关注、保险公司加大电视广告与各种广告宣传力度以及被保险人的口口相传,形成了国民风险与保险意识教育的网络体系,进而改变了国民风险管理与保险理念,参加商业保险意识增强,这一观点可以通过我国保险费收入持续增长来佐证。
中国历年保费收入
表5
年份[]保费收入
(亿元)[]保费收入增长速度
(%)[]保险密度
(元/人)[]保险深度
(%)1993[]499.6[]35.80[]42.16[]0.981994[]600.0[]20.09[]49.00[]0.971995[]683.0[]13.83[]56.39[]1.172002[]3 048.3[]44.10[]237.64[]2.982003[]3 848.8[]26.30[]287.44[]3.332004[]4 323.0[]12.30[]332.16[]3.392005[]4 928.4[]14.00[]375.64[]2.702006[]5 640.2[]14.40[]431.30[]2.802007[]7 033.4[]25.00[]532.42[]2.93数据来源:《中国保险业发展报告(1997~2003)》、《2007中国保险市场年报》。
相信,随着“国十条”政策落实到位以及近年来国际国内重大灾害的频繁出现,特别是2008年的南方暴风雪与汶川大地震影响,人们的风险管理与保险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保险产品需求量会不断扩大,保险业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三、中国保险业在金融自由化进程中的修正
(一)坚持保障产品与投资产品营销力度并举
回顾我国保险复业三十年来能够持续高速增长,得益于金融自由化中的业务自由化和资金流动自由化元素较多。混业经营为保险业做大做强提供了经营模式保证,资金直接入市为保险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做出了贡献。2007年保险业在大牛市中用不到20%的资金赚了80%的投资收益,一年的投资收益等于前五年总和。近年来中国股市一路走好为投连险、万能险等创新型投资险种热销也提供了契机,截至2007年末,投连险占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的比例为8%,万能险占比17%,分红险占44.9%,三者相加,投资型产品的占比已高达70%。而今年上半年,投资型产品占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为79%,万能险和投资险产品的占比合计已接近30%,较去年末增长了5个百分点。
投连险、万能险品种在条款设计上有利于保险公司回避风险(人为提高结算率除外),在公司投资收益率好的情况下也能最大限度满足被保险人的保障与投资特别是投资需求,但公司收益不好民众要承担最大风险,人们是否做好了心理准备(调查投连险、万能险消费者文化层次与知识结构能知道大致情况)?为此,郝演苏教授尖锐指出:“通胀周期是跟资本市场对接的,通胀的时候如果资本市场不好,寿险业异军突起是非常可怕的”。今年股市整体下滑,随之而来的是投连账户最大下跌,幅度达到55.68%,净值仅为0.44 322,仅上半年,广东投连险退保金额为5.38亿元,同比增长182%,奥运结束后全球经济整体如果不看好,对中国经济影响增大,有可能再次影响人们对保险业的信心。日本1997年~2001年连续七家保险公司倒闭的教训我们应该时刻铭记在心,诚然,我国保险业现在内外部环境与日本有诸多方面不同。
保监会领导多次强调要保持寿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存在投资型产品增速快、保障型产品营销动力不足的问题。不久前公布的上市公司半年报显示:在净利润方面,太保增长48.17%,超过了平安(存在基数问题),但是,他们在经营产品结构上存在明显差异,太保在上半年主抓内含价值较高的保障型产品营销,尤其在二季度进一步加大了分红型保险的发展力度,同时适当收缩了万能型保险业务规模。平安主推万能险,在目前股市收益下滑情况下,动用了不少平滑准备金,将万能险结算利率维持在高位上,但是高结算利率能维持多久?保险公司要未雨绸缪,时刻警惕金融自由化给自身带来的各种风险。
市场营销理论中有一个经典案例——“穷人的腰带与富人腰带”均能赚钱,只是经营战略选择不同而已。笔者查阅了入选2003年~2008世界500强前50名企业,其中金融机构排名第一的有:ING、安盛、安联,这些公司都是以保险为主业入选的。其实传统险、非传统险均能给保险公司带来收益。在我国保险市场、股票市场都很“年轻”、民众承受风险的心理又不强条件下,“载舟亦覆舟”问题最为重要,保险公司应该把美誉度植根于民众之中,融保险的保障功能与融资功能为一体,坚持保障产品与投资产品营销力度并举,在我国也一定会出现保险业竞争力超过银行、证券业的情况。
(二)延伸产品价值链提升保险产品内涵价值
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提出:各公司应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强条款管理工作,以良好的人性化设计,使寿险产品更具有竞争力,贴近消费者需求。要进一步树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思想,把这种思想同行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推动行业发展的动力,促进寿险产品创新,推动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笔者认为,陈文辉的上述观点是寿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法理。保险公司如果能真正按照上述思路开发产品,是会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的。
保险是一种替代性较强的产品。保险代理人在营销保险产品时经常抱怨消费者不应该拿保险产品与银行储蓄对比,似乎保障型产品就不应该得到银行储蓄同等待遇。而消费者总是在银行、证券、保险三种产品中进行比较,以保障自己的综合经济利益。保险公司急于从营销中挖到更多的利润,以便抢占市场并巩固市场规模,然后回报消费者。保险主体双方都比较浮躁。
金融自由化为我国保险业竞争提供了平台,混业经营也基本合法化了,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与国外也基本一致了,有可能实现分红产品优于银行同期产品目标。笔者认为,只要保险公司重新调整分红产品在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分配,符合民众心理预期(消费者对利益的追求不是无止境的,他们很清楚“天上不掉馅饼”,对分红产品只要求各阶段所缴保费等于或略小于现金价值加利息,并有一份射幸性保障就很满足),需求量一定会扩张。另外,保险公司还可以在如何延伸产品价值链,提升保险产品内涵价值方面做文章,例如,保险公司与一些商业网点、宾馆、娱乐场所的结成协作关系,保险公司客户到协作商店购物可以享受比该商店会员更多的折扣,到协作宾馆住宿可以更加优惠,到协作娱乐场所可以享受更便宜的门票等等;而协作单位会员个人来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可以享受团险待遇。其实这种“个体零售整体批发”会员制营销也符合团险要求的死亡概率。公司与协作单位互利互惠,创新保险营销方式,一定能激发民众对保险的需求量加大,有助于把中国保险业推向做大做强的更高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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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Financial deregulation started from 1993 in China, but the insurance industry was opened to foreign participation in 1992. Continuous advent of foreign insurers posed serious challenges to still young Chinese insurers. The process of taking up challenges of foreign insurers is fraught of difficulties, but the result is heartening. China′s financial deregulation has enhanced growth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And in retur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led the path of financial deregulation, and contributed significantly to it. Acting as the leader of financial openingup, the insurance industry has established a complete market system, released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of part of their financial burden, changed people′s risk awareness, and popularized insurance knowledge. However, the insurance industry′s preference for investment type of products and their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on safeguarding consumer interests should be further modified.
Key words:the insurance industry; the banking and securities industries; financial deregulation; Chinese insurance companies
[编辑: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