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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保险业务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王苏州
法理解释 保险公司开展业务是指保险人在营销保险的整个过程,他包括展业、理赔、追偿三个过程。其中展业是与所有投保人发生买卖保单或签订保险合同的行为,理赔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赔偿或给付的行为,它与展业的范围相比要小得多,财产险一般都在千分之几的比率上,追偿是指保险标的发生的保险责任事故,是第三人所为,保险人理赔后依法应向第三人追回经济损失的行为它与理赔的范围相比要小得多,但对保险公司来讲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