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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洪灾给保险业带来的影响及其思考
张忠义
1996年夏季是个不平凡的季节,我国的河北、广西、湖北、湖南等省先后发生了大面积的洪涝灾害。其中河北的邢台、石家庄、邯郸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洪灾,从而给河北省企业和居民的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有2500多户工商企业、33万户城乡居民投保的财产受损,冲走、冲坏机动车辆2400多辆、上报保险财产损失近4亿元,仅邯郸市初步统计各险种损失金额就达5525万元。灾害发生后,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本着“主动、迅速、准确、及时”的方针,迅速开展了大规模的勘查定损理赔工作,各基层公司都以极大的人力、物力投入到这场抢险救灾之中。随着对受灾保户勘查定损理赔工作的逐步完成,我们不由对1996年这场罕见的洪涝灾害、对保险产生的影响发起思考,洪灾能给我们今后保险工作发展带来怎样的启迪呢?